6月27日上海一老人故意推倒价值6万元摩托车,造成损失近万元。

车主报警却被劝自认倒霉,只因老人70岁且有精神病史。就在民警与车主上门沟通时,谁知老人不仅承认故意推倒摩托车的事实,还被骂:“滚吧,我要睡觉。”

事情到此,车主只能选择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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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民警和居委会也只能劝解:“别抱太大的希望,从法律来讲老人无法被处罚了。”“放弃吧。”

据民警介绍,此类事件不仅仅是摩托车车主一人碰到,事实上四周围的邻居苦不堪言,老人多次破坏他人财物,但因为老人有精神病且只靠救济生活,她所造成的损失都变成了事主自认倒霉。

车主表示,这次并不会继续容忍,准备尝试以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就算老人个人情况并不好,也要找老人的监护人负责。

精神病、70岁以上老人、无财产。

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免责条款。

精神病哪怕故意杀人无行为能力也不用承担法律后果,70岁以上的老人因年纪太大也无人敢于招惹只怕她席地一卧,靠救济生活自然没有什么财产可以承担损失。

事情进入无解的阶段。.

但无解,这就是对的吗?

精神病,是一种医学病症,我们可以理解在发病时当事人处于行为能力责任人的状态,但这并不是免责的理由。我们总在说要对抑郁症、精神病、残疾等弱势人群要抱以平等的眼光去看,但仅仅是权利平等,而不提责任平等,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不平等,对于弱势群体的平等,对于普通人的不平等。

70岁老人,同样的弱势群体,年纪大身体弱,这也成了许多老人横行霸道的底气。但人老是一种自然现象,而不应该成为一种武器,假如年龄成了武器,那我们这些不老又不小的普通人,该用什么成为我们保护自己的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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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从来不公平,但不应该让我们停下寻找公平的脚步。

这世界这么美,所以更不应该用任何“无赖的手段”来弄脏他。

在这个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应该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责任,没有人,也没有原因可以成为不履行责任的借口。

不是坏人变老了,也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太多的人都把社会的善良当成行使特权的避风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