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在上海,一位行动不便的老人在经过一辆停放的摩托车时,故意将摩托车推倒,因为全程都被摄像头拍下来了,事实非常清楚,事后,车主找到老人希望进行索赔,老人承认了推倒的事实,但是态度却十分强硬,无奈之下,就找到居委会和警察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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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得到的答复都是很难得到对方赔偿,警察说:你不用抱太大的希望,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他现在已经没办法处罚了,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年龄已经70多了,第二是患有精神病。

居委会给出的答复也是如此:这个老太太的情况比较特殊,你们应该也知道了,她就是说反正我就是这样,你能拿我怎么办?

车主经过警察和居委会了解到更多这位老太太的信息,她多次破坏他人财物,当地居民都苦不堪言,事情一直无法解决。

这件事情说起来不是一件大的不得了的事,但是却上了热搜,说明很容易引起了网民的共鸣,因为生活中不乏会遇到这种人、这种事的情况。

你不惹人家,但是对方却来惹你,或者给你造成损失,你还没法和对方讲道理,如果真要追究责任,可能耗费的成本比损失还要大得多,最后还不一定能追回损失,对这种人我们统称为“垃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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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垃圾人可谓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打不得、骂不得、碰不得,对付这种人确实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是避而远之,多看一眼都可能“惹祸上身”,和这种人较真,一则搞得自己心情不好,二则也耗费大量精力,最后可能也没什么结果。

怕老人变坏,更怕坏人变老,这种人没心没肺,毫无心理负担,偏偏还长寿,你说气人不气人,你要动他一个手指头,他可能就赖上你了,只要不是特别恶性的违法行为,法律拿他也没什么办法,这个年纪了,如果关起来,是教育他了?还是给他养老呢?

具体针对这种患有精神病的人,尤其是老人,如果家人对其采取了一些比较极端的措施防止外出惹事,我们作为旁观者真的不要太慈悲心了,这种慈悲心往往就成为了圣母心,好心办坏事!嘴上的道德是最容易做到的,但是真的将自己代入进去,对很多事情、很多人往往是没有那么容易原谅和宽容的。

在一个法制社会,垃圾人的生活空间往往还比较大,因为违法的门槛不用,看似法律都是一律平等的,但是不同人的承受能力是完全不同的,比如这次事件中的老人,法律一般不会将她怎么样的,因为法律的实施也是要有成本的,对她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那么实施成本是非常高的。

再比如遇到一些混混,言语上的刺激、行为上的骚扰,够不上行凶和故意伤害,其实也没有很好的方法能够解决,因为你不能和对方动手,否则你就有进去的风险,为了这么点事情值得吗?但是对方被拘留几天毫无压力,但是拘留对一般人来说是一件比较大的事情。对方对违法结果的承受力明显是要强于普通人的。

对这种人,避而远之,因为你个人是无法解决的,只能是等到其触犯的法律比较严重了,然后就被狠狠制裁一次,作为个人千万不要和这种人纠缠。就好像一粒屎,沾上一点不致命,但就是让人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