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1)鲁0691执2291号

申请执行人潍坊盛昌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福顺达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大宸食品有限公司、刘建辉、王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过程中,烟台福顺达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大宸食品有限公司、刘建辉、王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对被执行人烟台福顺达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大宸食品有限公司、刘建辉、王萍实施悬赏执行。

该案总标的19174707.75元,目前尚欠19174707.75元。任何公民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烟台福顺达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大宸食品有限公司、刘建辉、王萍财产线索,经查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照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由法院直接从执行案款中代付奖赏金额。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举报电话:0535-6098028

手机:18561020585

联系人:杨法官、周法官

附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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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刘建辉

身份证号码:370611196901260014

住所地: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20号内8号

被执行人:王萍

身份证号码:370611197109100329

住所地:烟台市福山区永安街20号内8号

莱州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0)鲁0683执2983号

执行依据:(2019)鲁0683民初75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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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刘笑溪,女,1986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莱州市土山镇北刘家村164号,公民身份号码370683198612298527,系莱州市途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涉案标的:90000元及利息(已清偿3000元)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完毕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执行金额的10%。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协助本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的,本院给予500元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期限:2022年6月23日-2023年6月23日

举报联系人:王法官18615358699(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

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