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浙江杭州,一名保姆不慎将2岁女童遗留在电梯后,女童从8楼坠楼身亡。事发后,女童家人报案称保姆过失致孩子死亡,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认为此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已进行立案侦查。律师认为,保姆的行为已涉嫌构成刑事犯罪,或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6月27日晚,女童父亲陈先生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事发后,他查看了家中的监控录像,才震惊地发现,吴女士带孩子一直不用心,“包括事发当天下午,她也是自己先进电梯,孩子后面跟进去的,还好孩子跟得快,如果跟得慢一点,就被电梯夹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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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显示,6月14日20时05分许,保姆吴女士与女童小桃(化名)乘坐电梯到达1楼,随后吴女士拉着滑板车先行走出,当她回头时才发现,小桃没跟出来,很快电梯门关闭。随后,小桃独自被困在电梯内。20时06分07秒,电梯在8楼打开,小桃跑出电梯,在监控录像里消失。不久,小桃从8楼坠至2楼平台身亡。

事后,小桃家人质疑保姆以下几点:小桃本在家楼下玩耍,保姆却要带孩子出去玩;保姆出电梯时玩手机,没有带着孩子一同出来;电梯在1楼停留的30多秒和小桃到达8楼后,保姆没有采取施救措施;小桃独自留在电梯8分钟后,保姆才给家属打电话,期间还撒谎。此外,小桃父亲陈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吴女士48岁,简历显示有多年育儿经验,持有高级母婴护理师证,家属提供每月支付8000元。

吴女士也回应媒体称,她意识到地下车库来回车辆多很危险,于是到负一楼等候,后来她又去8楼找孩子,但没有找到。吴女士称,公安机关已对其做了笔录,她愿意承担责任,等待法律制裁。

“她才来了7天就把我孩子带没了,她根本不爱孩子,为什么要做保姆呢?”6月27日晚,陈先生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事发后,他查看了家中的监控录像,才震惊地发现,吴女士带孩子一直不用心,“包括事发当天下午,她也是自己先进电梯,孩子后面跟进去的,还好孩子跟得快,如果跟得慢一点,就被电梯夹到了。”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于6月15日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吴女士过失致人死亡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已对该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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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本事件中保姆存在显而易见的疏忽,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李健称,此案也为大量家政保姆敲响了警钟,对监护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认为,吴某作为专职照顾小孩的保姆,对孩子具有看管的义务。但是由于疏忽大意,导致孩子滞留电梯并坠亡,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此外刘凯称,目前的报道显示,孩子是通过爬上仅45厘米的楼道高台阶窗户不慎坠落,开发商应当对受害人攀爬栏杆坠楼事故承担一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6.1.1条规定: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有防护设施。

刘凯表示,从视频来看,电梯门存在关门过快的情况。电梯门一开保姆拿着滑板车刚出去,电梯门紧接着就关上了,时间非常的短。因此,物业公司、电梯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潇湘晨报记者 蒋紫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