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6月底了,7月马上就要到了,各省市养老金调整补发还没有最新的消息。从当前形势看,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注定与往年不一样,6月份调整补发的希望已经不大了,各地将会在7月份集中发布养老金调整实施方案,并集中在7月份调整补发到位,退休人员将至少得到6个月的养老金补发,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

说起补发金额,同样是补发同样的月份,有人补发几百元,有人补发几千元,差距确实有点大。近年来,有关养老金调整补发的差距问题,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因为按照目前的养老金调整方法,退休时养老金差距大的问题,不仅没有在养老金调整中缩小,反而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高者愈高,低者愈低。很多网友提出,既然在退休时无法控制养老金的高低,那就在每年的养老金调整中“提低控高”,给养老金低的人多涨养老金,给养老金达到一定金额的,限制养老金上涨,甚至不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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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养老金定额、挂钩和倾斜调整后,给养老金低于3000元的人,再额外多涨200元,对于养老金达到或超过6000元的退休人员,要么少涨,要么直接停止上涨。这样经过几年调整后,养老金差距大的问题就会得到缓解,退休老人都能过上幸福的晚年的生活。那么,网友的建议,在现实中有实现的可能性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这种想法的初衷虽然是好的,但小编认为没有实现的可能性,主要存在下面6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制度上行不通。任何事情都需要用规则来约束,体现公平合理原则。如果给予养老金低的人多涨养老金,相当于无缘无故地为养老金低的人额外发放一笔钱,养老金偏低的人都想多发,对于定位养老金低的标准就变成了一大难题。如果低于平均水平的,都算养老金低,那么养老金低的人,有1000多元的,2000多元的,层次很多,如果都按照统一的多涨标准,又会出现新的矛盾,每月拿1000多元养老金的人就会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应该涨得更多。

第二,参保人员失去参保信心

现在的养老金调整机制,目的就是鼓励大家多缴费长缴费。尤其在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中,更是强调了要与工龄和养老金挂钩,增加挂钩调整所占比重。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提升参保人员的信心,让多缴费长缴费的人感受到自己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如果给养老金低的人多涨养老金,就会让养老金的调整变成了“天上掉馅饼”、“大锅饭”,让高缴费参保人员失去参保信心,多交不多得,大家都不愿意多交养老保险了,动摇了养老金的根基,养老基金会越来越少,最终损害所有参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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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多发养老金后,会让养老金低的人涨幅过高

目前的养老金调整方法中,已经对低养老金人群有所照顾,比如定额调整。从历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来看,养老金低的人,涨幅都会高于当年的养老金调整水平,而养老金高的人,养老金涨幅还达不到平均水平。比如今年的养老金涨幅为4%,每月1500元养老金的人,涨幅或许可以达到5%到6%,而养老金高于5000元的人,养老金涨幅或许只有3%左右。如果再另外给低养老金的人多涨养老金,涨幅差距就会更大,对于缴费水平高、养老金高的人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第四,忽视了物价上涨因素

我国社保法规定,养老金调整要与物价涨幅相适应。也就是说,养老金贬值多少,可以通过养老金调整来弥补。每年确定的养老金涨幅都是经过科学分析后确定的数据,与物价水平相适应。如果低养老金的人多涨养老金,就脱离了物价的涨幅。多发养老金的后果,有可能引发通货膨胀,让物价更高,对稳定物价、保持经济平衡不利。

第五,对于领取居民养老金的人不公平

我国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之所以这两种养老金能够并存,是由我现实因素决定的,收入好的人,参加职工社保,收入稍差的人,参加居民社保,大家也都接受了居民养老金偏低的现实。如果为职工养老金低的人额外发钱,那些领取居民养老金的人是否也应该有同等的机会呢?

第六,对于高龄老人不利

领取高养老金的人,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高龄老人,经过养老金的多轮调整后,不少高龄老人的养老金都超过了6000元,正常来说,这样的养老金水平不算低了。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高龄老人的健康状况不容忽视,虽然养老金高,但因为身体欠佳,看病费用也是增加不少,如果不能涨钱,加上物价上涨,老人的这些生活成本无疑会转嫁给子女,无形中增加了子女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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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网友的建议缺乏现实基础,不具备可行性,也不具备合理性,只会对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带来消极影响,从长远看,更是动摇了对于养老金发放的根基。因此,对于低于3000元多涨200元、达到6000元少涨甚至不涨的观点是行不通的。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