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我书架上的神明”,在这个栏目中,我会不定期和你聊聊那些曾经影响过我的书。我不会系统地解读这些书,而是会以清单体的方式谈谈它们对我的启发。

今天这期想和大家聊一聊托克维尔。

1、很多人知道我是通过《枢纽》,于是会以为我是学中国史出身。实际上我读博士时是学法国大革命史的,托克维尔的著作是我们师门的必读书。托克维尔的理论开启了政治思想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转向。在此之前的人研究政治,他们的思考首先是从一个理想的政治秩序或者说一种政治上的应然角度出发的。而托克维尔把那些很高远的大词概念都放在一边,他先观察现实到底是什么样的,现实跟理想当中的那些概念、那些理念到底有什么样的区别、有什么样的张力,这些区别和张力又是怎么来的。他想要去具体地观察那些美好的理念在现实运行当中,是否会产生各种冲突、各种事与愿违。这种研究就不像过去的思想家那样仅仅关注应然了,它进入到了对于实然的分析、观察和思考。这种从应然到实然的转向就被称作政治思想上的社会学转向,也就是从哲学转向社会学。严格说来,这个转向从孟德斯鸠就开始了,《论法的精神》里面颇有一些这个意思,所以孟德斯鸠跟他同时代的卢梭、伏尔泰等人的气质和套路都有非常大的区别。

2、咱们继续说回到托克维尔。托克维尔的著作给我的启发非常之大,因为我刚读的时候,对于社会学转向什么的还完全没有概念,只是本能地觉得跟我读卢梭的感觉很不一样。在卢梭那里,你会见到气势磅礴的概念推导和理想陈述,而在托克维尔这里,是细致入微地观察、提炼、总结、分析,然后在此过程当中又会时不时地有他自己的一些判断。当然,那些判断在表达的时候也是文采飞扬、气势浩大的,但是在这种文采和气势之外,更多的是一种冷静的观察和细致的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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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托克维尔(1805-1859)

3、托克维尔在评价自己的时候说过,自己这个人因为出身,从本性上来说更接近贵族气质。在托克维尔看来,所谓的贵族气质,最核心、最有价值和最可宝贵的东西就是对于一种独立人格的毫不妥协的坚持。在他的讨论当中,能够保持一种独立的人格,才叫自由。所以自由在他这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一种很具体的存在,就在具体的活动、具体的日常当中。

4、托克维尔又注意到,随着现代工业革命和政治革命的展开,平等正在成为一个势不可挡的时代大潮,任何人都阻挡不住。越来越平等的话,就意味着政治的决策和各种法律的出台在政治过程当中越来越靠数人头来决定了。也就是说,民主是大势所趋。但托克维尔非常之忧虑一点,就是民主有可能会带来一种多数的暴政。暴君的暴政是暴政,多数的暴政同样也是暴政。暴政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就是对于个体的独立人格、个体的自主性有一种压制。甭管是来自于暴君的还是来自于多数人的,只要它是压制就都是一种暴政。暴君的暴政很容易被发现,因为一个暴君他很糟糕,人们很容易看出来;但多数的暴政往往会披着一种正当的外衣,不那么容易被发现。因此,多数的暴政有可能更加危险。

5、这种多数的暴政首先危害的就是自由。托克维尔注意到,在民主跟自由之间有着一种很强的张力,民主很有可能会伤害自由,使得社会当中那些真正高贵的、独立的以及真正有创造力的、有想象力的东西被庸众所压制,这对于社会和个体心灵的独立自主都是一种伤害。

6、但是托克维尔又分明地意识到平等是大势所趋,民主也一定是大势所趋和不可抗拒。于是他就特别想去了解,为什么美国的民主没有伤害自由?这也就是《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所要研究的核心问题。他跟他的一个好朋友博蒙到美国去做了半年多的调研,从南到北整个走了一遍,调研出来的结论是,美国的民主之所以没有伤害到自由,就在于美国社会有着强大的自我组织能力。在农村,他称之为乡镇精神,他说,“是人建立君主制或共和制,而乡镇却像直接出自上帝之手”。所谓“出自上帝之手”就是说,它不是任何人人为设计出来的,而是自发演化的,是一种高度有机的状态。乡镇共同体当中的每一个人,每一种机制,每一种人际关系,都是自身演化出来的一个有机体。只要是有机体的话,它就有着强大的自组织能力单个个体面对庞大的民主社会,是没有抵抗能力的。但如果你属于一个自组织的小群体,那么这个小群体是可以作为你的避风港的。因此托克维尔注意到,乡镇自治精神的存在,使得美国的民主与自由之间保持着一种较为健康的关系。这是《论美国的民主》上卷里面所观察到的东西。

图︱19世纪美国乡镇选举投票场面,George Caleb Bingham创作

7、在《论美国的民主》的下卷里面,他进一步谈到,乡镇有这种历史自身演化出来的自治共同体,但是城市里边没有,城市完全是基于现代工业发展而成的,那么城市里面又是如何防止民主伤害到自由的?他注意到,城市里面通过各种各样的结社机制,也有一种比较强的社会自组织能力。而这种自组织能力使得个体在面对民主的多数票决的时候,仍然有一个小共同体在背后支撑着。

8、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托克维尔意识到社会自组织能力是美国的民主不会伤害到个人自由的一个前提。这不是因为它的个人强大,而是因为它的社会强大。通过社会的自组织能力来制衡政治上的民主,防止多数的暴政对个体自由的伤害。那么相应地,他进一步思考,美国能做到,为什么法国就做不到?法国大革命以自由、民主、平等、博爱之名开启,为什么却走向了那样一个悖反的状态?为什么法国的民主就严重伤害到了自由?在这个意义上,《旧制度与大革命》也可以被称作是《论法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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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世界历史地图集》,17-18世纪的法国

9、在近代以前,法国的社会结构有点类似于东周列国的状态,它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更像是一个地理概念,境内都是各自独立的封建割据的贵族。国王是贵族当中的第一号,占有巴黎和奥尔良这两块并不相连的领地,其他地方都被大大小小的贵族统治着,国王根本控制不了,就跟周天子一样。中国这边后来出来一个秦始皇把这些贵族都给夷平,统一了天下,而法国那边是它的周天子自己变成了秦始皇,也就是法国国王自个儿想办法把天下给统一了。统一之后所建立的制度叫旧制度,这里所谓“旧制度”的“旧”,是相对于革命后的法国而言的,也是大革命把国王建立的那个制度称作“旧制度”,以显示自己是新的。法国国王把封建贵族都给夷平的这个过程,在法国历史上则被称作“国王革命”。

10、过去咱们说法国大革命推翻了法国的封建社会,这种说法是很不准确的,应该是法国国王推翻了法国的封建社会。因为中世纪那种封建割据的状态才是原初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只要是封建的就是割据的。如果国王不把国家先给统一起来的话,革命是没有对象的。想象一下,秦末可以有陈胜吴广起义推翻大秦帝国,但在周朝,没有办法出现一个陈胜吴广起义就把周给推翻了,因为推翻哪个诸侯国都不算推翻了周,直接去推翻周天子吧,别的诸侯国又可能过来帮忙维护周天子。在国家还没有统一的时候,革命根本就没有它的对象。所以是法国国王先推翻了封建社会,建立了旧制度,然后大革命再推翻了国王的旧制度。

图︱《攻占巴士底狱》,Jean-Baptiste Lallemand创作

11、在旧制度建立以前,法国社会是有自组织能力的。贵族作为社会的凝结核,把这个社会给自我组织了起来。但国王找到办法把不听话的贵族都给打败后,将这些贵族全都弄去了凡尔赛,每天唱歌跳舞。乡村里面不再由贵族来自组织了,国王派官吏去管理,也就是由巴黎自上而下进行管理。这种自上而下的管理会带来什么问题?任何事情都要到巴黎去决定、去批准,社会自组织能力完全丧失掉,以至于一个地方的教堂屋顶漏雨了都没法及时得到修缮。在过去,如果当地有贵族的话,贵族很容易就把当地人给组织起来修教堂了。但是现在贵族没了,当地社会自组织的凝结核没了,只能依赖巴黎派来的官僚,如果这官僚手上可供支配的财政不足以维修教堂的话,就要向巴黎打报告申请经费。整个官僚过程会非常臃肿漫长,可能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够把这笔费用批下来,到那时教堂估计都快塌了。

12、在国王革命之后,由巴黎进行统一的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权式的管理。但就像法国大革命前一些人所说,此时的法国处于一个头脑过于庞大、四肢过于虚弱的畸形状态,因为所有的东西都要到巴黎来决策,地方上基本没有了自主决策权。万一脑中风,整个身体都会崩溃。如果是在封建社会,巴黎崩塌了,地方上还有贵族维持秩序,不至于出现什么问题。但是在旧制度的时候,一旦巴黎崩塌,整个社会秩序将全方位坍塌,陷入极度混乱的状态,因为自组织能力没有了。而大革命造成巴黎的秩序出现严重的混乱,导致地方上出现更加严重的混乱。在这种混乱当中,“人对人是狼”的那种最可怕的状态就出现了。处在极度恐惧里面的人们,最渴望的是建立秩序,而此时能够恢复秩序的唯有强人,所以就会呼唤类似于拿破仑那样的强人上台

图︱《拿破仑一世加冕大典》,Jacques-Louis David创作

13、旧制度之后,大革命建立了革命政府,但革命政府所继承的仍然是一个没有自组织能力的散沙状的社会,而且还把巴黎给搞瘫痪了。为了能够重建全国秩序,革命政府不得不把旧制度所留下的那套官僚系统给重新用起来。在旧制度下面,官僚系统还会受到一些传统习惯的制约以及制度的摩擦,但是大革命把传统习惯一扫而空,那些制度摩擦也全都没了。所以在大革命之后,革命政府对于官僚系统的应用效率比国王的时候还要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革命政府实际上是以民主的名义应用着一个比以往效率还高的官僚系统来管理社会,结果就是,这种民主一定会严重地伤害自由,而且社会无从逃遁

14、非常遗憾的是,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只完成了对革命的分析,他本来还要写《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第二卷,对革命之后的状况做一个更完整的分析,但没有来得及展开便去世了。对于我们这些法国大革命史的研究者来说是一大遗憾。这就有点类似于张爱玲说人生有三大恨,其中一大恨是红楼未完,对我个人来说有两大恨,一大恨是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未完,另一大恨是马克斯·韦伯的《宗教社会学》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