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公路治超

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及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交通运输非现场执法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及工作指引精神,为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提升公路运输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15日零时起,启用富阳区不停车称重和“非现场”电子抓拍系统。特公告如下:

一、启用富阳区境内共13套,经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检定合格检测设备的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其检测的信息数据作为交通执法依据,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具体点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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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处罚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交通运输(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所属各中队。

特此公告

杭州市富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7日

来源 富阳区交通运输局

编辑 胡红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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