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5日,一位河南省鹿邑县中年农民,披着满头白发,两眼含着泪水,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出了重重铁门,他等这一天已经13年了。

“我是冤枉的,警察对我刑讯逼供,手印都是我昏死过去之后,他们扯着我的手按上去的!”这位农民在面对检察官时,几乎声泪俱下地说出了这句话。

人才中年,但是这位农民已经白发苍苍,在监狱十三年的时光里,他患上了心膈肌炎、慢性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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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敬祥

这位农民叫做胥敬祥,1992年,他被冠上抢劫犯的罪名,锒铛入狱的时候孩子才刚刚出生。

在监狱十多年,胥敬祥忘记了自己孩子的姓名,连家中父亲去世他也不能去披麻戴孝。

更加讽刺的是,在距离13年刑满释放还有15天的时候,胥敬祥被无罪释放了。

“要不是省检察院抗诉,我身上的罪名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在河南省检察院的抗诉下,胥敬祥才终于沉冤得雪。

胥敬祥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又为何会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呢?

所有的故事都得从1991年的春节说起了。

胥敬祥(左)

一件绿色毛背心引来的牢狱之灾

恰逢年节,到处都充满着年味儿,但是鹿邑县杨湖口乡周边的村民却人心惶惶。

10多起入室抢劫案件毫无征兆地接二连三发生,到了晚上,家家户户都紧闭门户。

作案经验很是丰富的歹徒,均是在深夜蒙面,借着夜色的掩护,闯入了村民家中。

遭遇抢劫的村民们,还在睡梦之中,所以他们根本看不清歹徒的真实面目,也完全记不得歹徒的身材体型。

歹徒在每次入室抢劫之后,都会清理干净所有的痕迹,不留下任何线索。

虽然警方已经出动,地毯式地搜查起了这位惯犯,但是苦于没有任何相关信息,歹徒一直逍遥法外,顶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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胥敬祥

面对藏在黑夜里不时就对村民下手的抢劫犯,警方的压力很大,案情也一度陷入僵局。

就在警方为此焦头烂额的时候,鹿邑县的一位村民却带来了一条线索。

这条线索正是他们家被盗窃的一件绿色毛背心,而这件绿色毛背心居然出现在了同县的另外一位农民身上。

而这位穿着绿色毛背心的农民,正是被冤枉入狱的胥敬祥。

然而胥敬祥只是鹿邑县一位老老实实的庄稼汉,他并非是穷凶极恶的抢劫犯。

警方又是怎样仅仅只凭借着一件绿色毛背心,就让胥敬祥签字画押的呢?

胥敬祥

胥敬祥此前一直过着安生日子,靠着家中的一亩三分地勉强维持生计。

结婚之后,胥敬祥开始外出打工,不过毕竟没有什么文化,胥敬祥干的都是一些辛苦活儿。

到了年底,胥敬祥也回到了自己的老家鹿邑县,他也听到了风声,知道晚上有抢劫犯。

留了个心眼的胥敬祥到了晚上都会锁好门框,平时也会小心翼翼的。

但毕竟是过节,大家过年的一些活动,也不会因为抢劫犯的出现而暂停,置办年货和走亲戚都是常有的事。

胥敬祥也趁着村子里赶集的时候,在集市上替自己买了一件新衣服——绿色毛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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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一起去赶集的,还有一位工友胥祖国,他们俩经常在一起走南闯北。

买好衣服之后的胥敬祥,就穿着它去走亲戚了,如果他知道这件衣服会给自己带来十多年的牢狱之灾,当初就是打死胥敬祥,他也不会买下它。

一无所知的胥敬祥就像往常一样,在酒席上喝了几口酒,浑身就暖和了起来。

胥敬祥脱下外套继续喝酒,却引来了酒席上另外一位村民异样的眼光。

这位村民叫做卫国良,也有一件同款的绿色毛背心。

因为左肩上一处花纹织错了,所以卫国良对毛背心的印象很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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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前不久,他才将自己的毛背心还给了自己的妻妹梁秀阁,让她重新改改。

但是,梁秀阁在拿到毛背心后不久,抢劫犯就造访了梁家。

梁秀阁家丢失了一辆自行车,五百多元的现金,还有那件送去修补的毛背心。

看见丢失的毛背心居然出现在了胥敬祥的身上,卫国良自然多了一个心眼。

断定胥敬祥就是抢劫犯的卫国良,酒席散去之后就到了派出所报案。

为抓捕抢劫犯焦头烂额的鹿邑县刑警支队,仅仅只是得到了这样一条不着边际的线索,就开始调查起了胥敬祥。

绿毛衣

于是在1992年4月1日,胥敬祥就被正式刑事拘留。

在被刑事拘留之后,三天的时间刚刚过去,鹿邑县刑警支队如有神助一样,将这起抢劫案破获。

警员们写了快150多页的材料,上交到了检察院,其中胥敬祥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短短三天时间之内,胥敬祥就将自己犯下的十几宗案件事无巨细,统统说了个明白。

在警方上交的材料之中,胥敬详还交代了自己的几位同伙姓甚名谁,从犯有一位同村村民,叫做梁小龙,还有代号青龙、黑龙、绿龙等人。

在笔录上,胥敬祥还把每个人的样貌特征都说得有鼻子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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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证据都有胥敬祥自己的亲笔签名还有手印,整个办案过程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走完流程之后,胥敬详在4月13日就被鹿邑县人民检察院逮捕。

被正式逮捕的胥敬祥就像案板上的鱼肉一样,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

二级警督李传贵在审理此次案件的时候,发现了许多证据有着漏洞,并不能充足证明胥敬祥的犯罪事实。

但推翻之前的查案结果明显不切实际,况且上级给到的审查期限已到,李传贵让最近一次遭到抢劫的李素贞作为原告,将胥敬祥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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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三年多的侦查后,在1996年12月,鹿邑县检察院再次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997年2月28日,胥敬祥抢劫盗窃案件正式开庭。

七天之后,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了胥敬祥的犯罪事实,判处他16年的有期徒刑。

虽然背负着莫须有的罪名,但胥敬祥在一审之后并没有选择上诉,他也就被押往了河南第一监狱服刑。

人家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的胥敬祥,又是怎样为自己辩白的呢?法院为何又不相信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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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

无力地辩白

首先便是那件作为线索的绿色毛背心,胥敬祥被抓之后就向着警方说明了,那件毛背心是在集市上,从摊贩手中购买的。

可是胥敬祥还没有等到和摊贩对峙,他的罪行就已经板上钉钉,警方没有留出丝毫的空间,找到关键的人证。

随后,胥敬祥又说自己的一位朋友胥祖国可以作为人证,胥祖国亲眼看见他购买了这件绿色毛背心。

但是鹿邑县刑警支队似乎对此没有放在心上,在上交的笔录中,法院没有看到任何有关胥祖国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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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胥敬祥在笔录中说的那些同伙儿,警方也确实在1992年年底,抓住了胥敬祥供述的梁小龙。

但是梁小龙当时有着充足的不在场证明,他在山东济宁打工,工友都可以为他作证。

他也否认了自己抢劫的事实,更不认识什么青龙、黑龙之类的社会人员。

最后,胥敬祥还为自己辩解说他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胥敬祥在1991年春节之后,就和同村的两个人一起到了外地打工,6月份才回到鹿邑。

整整4个月的时间内,身处外地的胥敬祥根本无法分身到鹿邑抢劫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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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为了完善证据链条,在胥敬祥家中,也搜查出了一些类似于之前村民丢失的物品。

这些物品经过受害人的辨认,刑警支队确定了一件女上衣、一双手套、两条毛巾、两支圆珠笔和三块手绢为证物。

但是这些东西都是随处可见的,在集市上随便花一点钱就可以买到,并没有什么特殊性。

而且当时刑警支队并没有采用DNA验证的方式,而是让被害人当场辨认。

这一办案程序明显不符合规章制度,但是鹿邑县刑警支队却采用了。

同村的邻居知道胥敬祥是轰动一时的抢劫犯之后,明显都不敢相信。

案件相关材料

在他们眼中,胥敬祥一直是个诚实勤劳的庄稼汉,胆子绝对不会那么大。

在1992年8月,胥敬祥的案子移交到检察院的时候,确实出现了转机。

当时鹿邑县检察院认为胥敬祥抢劫李素贞的证据不足,要求鹿邑县刑警支队重新调查。

诚惶诚恐的胥敬祥也就度过了三年多的时光,在此期间,胥敬详没有一天不是在为自己喊冤的:

“我是被冤枉的,那些口供都是我被警察打得太厉害的时候编造的,我也没有主动按过指纹,都是他们趁我昏过去的时候强迫我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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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所有的喊冤行为都抵不过办案警官的诬陷,法院在鹿邑县刑警支队和胥敬祥的辩白之间,明显会选择相信前者。

但即便是被转移到了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役,胥敬祥也没有停止为自己洗刷冤屈。

胥敬祥又是怎样脱罪的呢?为何这起冤假错案需要如此长的时间才能纠正?

沉冤得雪

能够沉冤得雪,胥敬祥很是感谢河南省检察院的检察官——蒋汉生。

当时胥敬祥抢劫案的主要负责人李传贵是这样描述自己的整个办案过程的:

我当时认为抢劫事实不清,根据当时的证据无法认定胥敬祥有抢劫罪行。我向领导说明情况后就把材料转给了局里内勤,并在案卷里写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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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道貌岸然的李传贵,在1993年7月就被群众举报,他鼓励藏匿了一些犯罪证据,随意抽调胥敬祥的案情材料。

李传贵有此行为的目的就是想让胥敬祥尽快归案,老实认罪。

1992年11月,检察院就向法院起诉李传贵徇私舞弊,但是鹿邑县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之后,以证据不足,不允立案,将李传贵无罪释放。

随后的几年的时间内,一直平安无事的李传贵在胥敬祥判刑之后,才在1997年11月,被河南省检察院周口分院再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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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蒋汉生接到李传贵的案子之后,认为李传贵并没有徇私舞弊,反而他负责的胥敬祥抢劫案疑点颇多。

于是蒋汉生开始四处奔走,为胥敬祥洗刷冤屈。

蒋汉生随后慢慢让鹿邑县刑警支队笔录中的漏洞浮出水面,他发现李传贵提交的资料,大多数时间指控对不上号。

而且作案对象的表述也有很多错误、对于犯罪事实的描述也不恰当。

人证和物证之间互相矛盾,加上刑警支队没有找到一件凶器,在笔录中描述的犯罪同伙也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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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蒋汉生又四处奔波,在山西找到了当年见证胥敬祥购买绿色毛背心的胥祖国。

从他那里,蒋汉生得到了十分肯定的回答,这件绿色毛背心确实是从集市上得来。

而且经过鉴定,在笔录中十几份签字,都绝非是胥敬祥一人的笔迹,有些痕迹肉眼可见是来自他人伪造。

见到蒋汉生以后,胥敬祥的心情很是激动,他哭诉着自己在警察局的整个画押过程:

“公安局的几个人将我捆住,先用棍子把我的脚打烂,后来用穿着皮鞋的脚跺我的脚踝骨,我疼得昏死过去。他们折磨我三天三夜,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抢劫!”

蒋汉生

在公安局被刑讯逼问也给胥敬祥留下了病根儿,他的右脚踝至今依然是变形的。

终于经过了7年的东奔西走,蒋汉生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这场马拉松赛跑也落下了帷幕。

2004年6月,河南省高院再次对胥敬祥入室抢劫案件进行了审判。

最终在12月,河南高院撤销了一审二审对胥敬祥的裁定,认为他无罪。

2005年3月13日,河南省检察院又下达来最新指令,让鹿邑县检察院撤销对胥敬祥的起诉。

两天之后,胥敬祥就从河南省第一监狱释放,但此时距离他刑满释放只有15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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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为补偿胥敬祥这些年来受的苦,国家给了他52万元赔偿。

这笔钱对于十几年时光而言,或许有人觉得足够了,但是对于胥敬祥来说,陪伴家人和还自己一个清白才是最重要的。

-完-

参考资料

胶东在线:《胥敬祥冤案始末》

新华社:《胥敬祥案》

编辑 | 不误小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