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只有总理,没有国家总统,这是由加拿大所实行的政治体制决定的。

当今世界,各国实行的政治体制主要包括以美国、墨西哥、土耳其为代表的总统制共和制;以法国、俄罗斯、乌克兰为代表的半总统制共和制;以印度、德国、新加坡为代表的议会制共和制;以英国、日本、柬埔寨为代表的以议会制君主立宪制;以沙特、文莱为代表的君主专制;以泰国、阿曼为代表的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共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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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6种主要体制中,设有总理,但没有总统职位的只有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和二元制君主立宪制2种,加拿大恰恰就属于第一种——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可能有人觉得很疑惑,实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国家,领导内阁的扛把子不应该叫做首相吗?怎么也会称呼为总理呢?

比如,日本、英国、柬埔寨、不丹等等很多国家都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政府首脑皆被称呼为首相。

而加拿大作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之所以政府首脑被称呼为总理,而非首相,与它的“英联邦王国”地位有关系。

我们知道,加拿大早在18世纪中叶就成为英国殖民地,到了19世纪的1867年被英国纳为最早的自治领地。随着一战的爆发,英国国力受到重大削弱,全球反殖民地运动的兴起,越来越多的英国殖民地或自治领开始走向独立,脱离英国政府的实际控制,改由当地的自治政府独立施政,加拿大就是其中之一。

可是英国并不愿意放弃海外的利益,再加上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的施政权又掌握在英法等西方移民后裔的手中,以至于英国作为宗主国,被迫与各个自治领协商,于1931年通过了《威斯敏斯特法案》,来保持英国与海外自治领的关系。

根据《威斯敏斯特法案》规定,英国承认部分自治领为主权独立的国家,与英国在主权领域享有平起平坐的地位;而海外要独立的自治领或殖民地根据本国的自主安排,选择加入由英国为主导的英联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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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英国就能通过英联邦组织来对成员进行变相的“殖民统治”或者说是“施加影响”,包括印度、新加坡、南非、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48个国家,都是英联邦组织的成员。

与此同时,还有部分英联邦组织成员国并不愿意彻底放弃与英国的宗主关系,继续实行英国式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奉英国国王为国家元首,他们这些国家和英国又组成了共主邦联——英联邦王国;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所罗门群岛、巴布亚新几内亚、巴哈马等全球16个国家皆是英联邦王国之一。

所以,就形成了英联邦组织和英联邦王国两个政治概念,即:英联邦王国成员必然是英联邦组织的成员之一,但是英联邦组织成员国不一定是英联邦王国成员。

必须要强调的是,英联邦组织成员国中,大部分国家都拥有自己的国家总统,或国家总理,只是出于对英国的历史链接,享有英联邦组织内部的经济福利,才愿意留在英联邦组织的;而英联邦王国成员,只有政府总理属于该国自主选举出来的,享有最高行政权,国家元首被称呼为总督,经过英王任命,代表英国国王在英联邦王国行使国家元首职能。

现在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就是典型的例子,由他们自己国家的议会选出政府总理,再经过总理向英国国王推荐本国德高望重的人为总督,得到英王授命后,作为非正式的元首履行国家礼仪职能。

所以说,加拿大只有总理,没有国家总统,是由它自己选择英联邦王国的政治安排所决定的。

不过,随着共和理念深入人心,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英联邦王国成员选择脱离君主制,走向共和,比如加勒比海地区的巴巴多斯从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改变成共和制就是一大例证;尤其是伊丽莎白二世女王去世后,查尔斯王子的威望直线下降,很多国家都不买他的账,加拿大最终走向共和,是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