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018年买房,商贷30年,交房了,房产证也办了,怎样可以把商贷转到公积金贷款还款?

A:按规定,凡在武汉地区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若原商贷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及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近半年内未使用商贷房产提取过公积金,可以借款人名义至原商贷银行申请商转公,纯商贷只能转为纯公积金贷款,无法转组合贷款。

武汉商贷应满足什么条件才能转公积金贷款?

1、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近半年内未使用商贷房产提取过公积金,可以借款人名义至原商贷银行申请商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