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动5辆警车,50余名干警,在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公证处、社区、物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依法对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腾退,切实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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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执行的案件为申请人包某与蒋某某、鄢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涉案房屋依法经网络进行司法拍卖,第一次拍卖、第二次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第三次变卖程序中,买受人陈某某竞得,现该房屋产权已登记至陈某某名下。

襄阳中院发布公告责令现在使用该房屋的人在5月20日前迁出该房屋。据了解,现在使用该房屋的蒋某及其父母,经过法院执行人员多次谈话,至今未腾退,依法应强制腾退。

为确保案件顺利执行,将执行现场可能出现的风险降到最低,襄阳中院成立了以执行局副局长邓胜为执行现场调度及总指挥的工作组,并制定了详细的强制腾退方案。

当天上午9点,法院干警按计划到达执行现场。邓胜副局长宣布完强制执行纪律及注意事项后,强制腾退行动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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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案房屋楼下,法警拉起了警戒线,对相关区域进行警戒,并依法劝阻围观群众。

随后,执行干警及法警进入涉案房屋,发现蒋某某的母亲仍在屋内居住,执行局裁决处处长童斌遂向其宣读了执行裁定及腾退公告,并将其劝离。

在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程监督见证下,执行人员与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清点屋内物品并逐一贴上封签、登记造册,并用执法记录仪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搬家公司将屋内物品分装打包,有序搬离至法院指定的物品存放地点。并经过4个多小时的共同努力,房屋被顺利腾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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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物品清空后,执行干警将换了新锁的房门钥匙交到买受人手中,此次强制腾退房屋行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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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代表、委员零距离见证执行活动,自觉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以阳光执行、规范执行、高效执行将执行攻坚向纵深推进,营造社会各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协助执行的浓厚氛围,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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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襄小槌创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