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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岁女童被保姆独自留电梯内,30秒后随电梯到8楼坠亡

极目新闻,6月14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一保姆因粗心大意将女童遗留在电梯轿厢内,随后女童独自随电梯升到8楼后,从楼道窗户坠楼身亡。25日,孩子父亲陈先生接受极目新闻采访时表示,这几天已经给孩子选好墓地。

当天晚上8时许,陈先生接到了保姆的电话,说女儿找不到了。陈先生挂了电话,马上赶到隔壁单元找孩子。听保姆说孩子自己可能到过这个单元的8楼,陈先生就跑到8楼去找。没有找到,陈先生再次询问保姆孩子可能在哪里,保姆又说在1楼。前后说法不一,陈先生不再信任保姆,他开始在整栋楼两个单元一层一层地找。“我开始推测是保姆的同伙把孩子给抱走了,因为她到我家才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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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人贩子”一直躲在楼顶,陈先生冲到楼顶平台,但什么也没发现。回到8楼后,陈先生一户一户地敲门询问。其中一户的老人告诉他,确实听到小孩子哭得很大声,还说“刚才有个女的也上来找了”。此时,陈先生有不祥的预感,便跑到一楼的草丛里找孩子。草丛里没有,陈先生看到了二楼楼道窗户处往外伸出的窗台。他赶忙到二楼平台,将窗户推开,发现孩子躺在平台上。此时,离孩子坠楼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小时,人已经没了。

监控记录揪心一幕,6月25日中午,陈先生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段视频,该视频由装在电梯轿厢角落的监控摄像头拍摄,还原了事发经过。这段监控视频显示,6月14日20时04分,无人的电梯停在15楼。电梯门打开后,保姆提着一辆滑板车,带着孩子进入电梯。随后保姆摁下1楼按键,电梯下行,期间保姆一直在电梯内看手机。电梯来到一楼后,孩子似乎想去摸电梯按键。

电梯门打开,保姆说:“摸那么多干嘛呢,会有危险的。”20时05分13秒,保姆便带着滑板车走出了电梯。电梯门即将关闭时,保姆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孩子并未跟出来,她尝试用滑板车挡住电梯门,但已经来不及。就这样,孩子一个人被关在了电梯里,她随后嚎啕大哭,一直哭喊着。20时05分50秒,电梯开始上行,到8楼后,电梯停止。20时06分07秒,电梯门打开,孩子从电梯跑出,进入楼道,最后消失在镜头里。从孩子被关电梯,到上到8楼从电梯离开,整个过程约1分钟。陈先生介绍,当时女儿为了找保姆,爬上了8楼楼道边45厘米高台阶的窗户,之后坠落在二楼平台。

在视频中,陈先生还提出,楼道窗户的台阶只有45厘米高,孩子可以轻松地爬上去;对开的推拉窗户缝隙过大,孩子一个翻滚就能翻出窗外。女儿就是从这个窗户掉下去的。窗台太矮也是导致悲剧原因之一陈先生质疑,保姆吴女士明明知道孩子坠落在二楼平台,却说自己不知道,导致延误了救援的时间。“如果早一点把女儿送到医院,可能还有所挽救。”

笔者:说回到本案,本案中女童的坠亡和电梯其实无关。而是和8楼楼道的窗户是否设置过低有关。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6.1.1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公共部分的楼梯间、电梯厅等处是交通和疏散的重要通道。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如距地面净高较低,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 如果8楼净高低于0.9米或者未设置防护设施,则不符合规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如果可以进一步证明实际高度是年满2岁的儿童可以在无人帮扶的情况下独自翻越,则说明窗户的高度设置确实过低,物业和开发商甚至设计方都可能对此事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设计方如果图纸设计依据的设计标准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开发商如果在设计合规但建设违规,工程未验收的情况下,将其交付使用,在楼道窗户存在安全隐患时未能及时处理,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而物业公司在明知其存在隐患的情况下,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提示义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漏洞,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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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些都不是主要责任。 因为坠亡的儿童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必要的判断能力和社会经验,在楼道行走游玩时应由监护人谨慎看护,监护不当放任孩子自行出门,存在监护不力的情形,应承担本次事故主要责任。 各位家长监护人在孩子还小的时候请看好你们的孩子。不需要像威利旺卡的父亲一样怕他吃糖吃坏牙而过度保护限制,但也要给予他们适当的保护,让孩子能够远离意外和危险。

如果你不想自己的孩子出事,就不要以孩子小不懂事、孩子小记不住为借口不去教他。 只要你有耐心、只要你愿意教,2岁真的可以懂很多。 我姨妈的孙女,即我的表侄女,现在两岁零八个月,都知道过马路要走人行道,要看红绿灯,水边不能去,高的地方不能去,见了狗要躲开,进电梯要拉着大人的手,不能在电梯里蹦跳。

有时候,她一个人先到了电梯那儿,电梯门打开了,她都不会先进去而是跑回去找她奶奶。 关于这些最基本的安全常识,微博上居然还有不少拿三岁孩子跟十三岁比的,说的好像只有等到十几岁,孩子才能知道找人不能翻窗台。有这些想法的,如果自己是孩子还好,如果是家长,那将会是孩子的悲哀。 再强调一次,以我这几年观察我姨妈和我姨妈邻居带孩子的经验来看,很多东西,从孩子一岁就可以开始教了。

比如,安全问题、礼貌问题、不能随便打人骂人等等,一岁开始教,他不一定能懂,但那时开始教,以后才能事半功倍。等到他能跑得飞快、爬得很高的时候,你才意识到要给他灌输安全知识,已经有些晚了。 各位家长,如果真为孩子好,就不要找借口推脱自己的责任。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妈在一家酒店上班, 是稍微大型的酒店,大约有十多层。 有下层的宴席厅、歌舞厅以及上层的客房。 当时是晚上,我妈在上班,负责保管物品,搞搞会计啥的。 然后我没人带,她就把我也带去了。 中途她们在忙活,我就自个儿在外面玩。 后来不知怎么回事,我就跟着一波客人走了出去,然后跟着他们进了电梯。

结果电梯就把我带了上去,在某层电梯开门后我就跟着人走了出去。 那些人回客房去了,电梯门前只剩我一个人。 我就开始嚎啕大哭,这里真的要庆幸我嗓门大。 哭声吸引来了一个服务员,她看到了我。 因为当时整个酒店还是不少员工,彼此不一定认识。 她把我带去她们的休息室,里面有个人一看。 这肯定是楼下谁谁谁的儿子,长得一模一样。 于是我就被带下去了。 这时候,我妈她们在下面正着急得不知所措,以为我就此被人贩子带走了。 只想说,大人的监护真的很重要。 小孩子在很多时候都是非常脆弱的。 新闻中小女孩的结果令人心痛,节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