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在群里看到了郴州三岁坠楼男孩的最新进展,整个人头皮都是麻的。

最初的通告说男孩是跟同小区另一位八岁男孩玩耍时不幸从17楼窗口坠下的。

万幸下边是泥土地起到了承接作用,再加上小孩子自重轻骨骼软,跟死神擦肩而过,已经第一时间被送到了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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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中他曾醒来,说出一个让所有人震惊的真相:是那个八岁男孩亲手把自己推下去的!

我看着三岁男孩妈妈的自述,一阵阵齿冷。整个过程步步为营,根本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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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当天,奶奶带着孙子在小区一楼玩,这个八岁男孩看到小孩手里的泡泡机就走过来,请求玩一会儿,玩了几下还了回去,又提出想带小弟弟去“那边(不远处)”玩会儿。

如果是个成年男子,老人的戒备心一定是很强的。但这只是个八岁的男孩,而且谈吐非常有礼貌,任谁也不会想到会发生后面的事。

几分钟后,两个人就消失在了奶奶的视线里。这个叫陈某曦的八岁男孩把小孩带到了23楼,推出电梯,又从17楼截住这个孩子,将他从17楼狠狠推下。

然后飞奔到二楼放了个凳子,制造出小孩是爬着凳子不小心从二楼跌下去的假象,再跑到一楼看人死了没有。

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警察来时,他还镇定自若地给警察“还原”现场,带他们看二楼的凳子。

一个只有八岁的孩子,其心肠之歹毒,心思之缜密,心机之深重,都令人毛骨悚然。

如果不是监控拍下了他在一楼电梯外对小孩子虐打的一幕,我想就连孩子的妈妈都很难相信这个事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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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他对只有三岁的小孩拳打脚踢,每一下都往死命里打,其凶恶程度,可能连唐山那几个大凶看了都要颤抖。

这一幕让我想起了紫金陈的小说【坏小孩】(【隐秘的角落】原著),朱朝阳和同伴在殴打凌辱后把八岁的妹妹从高楼推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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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紫金陈给几个小孩都安排了一个凄惨的童年,面对父亲的偏心,妹妹的挑衅,朱朝阳的仇恨起码还算有迹可循。

而新闻里这个郴州八岁男孩,跟宇宇一家素昧平生,无冤无仇。除了心理阴暗变态,你根本都解释不了他的行为。

这个案子跟八年前重庆“小原原”事件惊人的相似,我甚至怀疑这是不是一场模仿作案。

当年10岁女童李某放学回家经过单元电梯时,偶遇1岁小男孩原原和奶奶外出,李某趁奶奶不备抱走孩子,坐电梯到25楼,在电梯里对原原进行暴力摔打,然后将其从楼上残忍扔下。

事后,李某还若无其事地“主动”陪奶奶一起下楼找孩子。

千万不要觉得“孩子”杀人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这样心理阴暗的孩子,并不是孤例,去年爆出的一起七岁女孩被奸杀案,作案者是一名才9岁的男童。

一个孩子能恶到什么程度?有时就是恶到你根本想象不到的程度。

每每这种恶性事件爆出来,总有人出来教大家怎么提高警惕,安全防范。

非要总结点经验教训,那可能就是三岁孩子还太小,大人的视线真的一眼也不能离开。

那么六岁呢?

大圣六岁后,我本来已经放他自己在小区跟同伴玩。

出了这次事后,我妈再次不放心起来,加上小区总有几个大孩子带着他们翻围栏、骑着自行车往地库跑,做危险动作,所以她又恢复了走哪跟到哪。

可是跟到多大才算完全放心呢?孩子总有一天要独立成长的,你总不能指望他在襁褓中待到十八岁后,然后一夜成人吧?

8岁的恶魔远比18岁的恶魔更可怕,因为连法律都奈何不了他们。

弑母的初中生又大模大样回归了校园,推人下楼的女生李某家赔了小原原几万块,搬个家,换个名字,人生神不知鬼不觉就重启了。

这也基本就是八岁的陈某曦的未来,赔点钱,改名换姓重头来过,换一个地方也许继续作恶。

尽管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已经从14岁下调到了12岁,但在这些穷凶极恶的童犯面前,还远远不够。

轻罪可以给未成年人改正的机会,但面对强奸、故意杀人这类罪行,年龄绝不应该成为他们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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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未成年保护法在保护这些未成年人渣,那拿什么来保护我们的孩子?

他还是个孩子,所以千万别放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