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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下午,县长张赤峰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会议指出,《噪声污染防治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重要法律,是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根本保障,对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理解立法意义,学懂弄通法条内容,熟悉掌握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防治规定,切实做好分管领域和辖区的噪声防治监管工作,为全县人民营造安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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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县文明办提交的《枣强县2022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会议指出,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强化调度、狠抓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乡镇要按照既定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好“我们的节日”“访千楼、进万家”“时代新人”“衡水好人”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会议指出,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措施,对于促进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密切配合,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夯实现代农业基础、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乡村治理等八个方面的38项重点工作,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全面提高枣强县乡村振兴水平,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美丽枣强提供有力支撑。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领导葛茂松、刘泽伟、王静、赵登宏、朱金池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双月,以及政府办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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