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意识,警醒其他用人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工资支付各项规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山西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实施社会公布暂行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并将拖欠工资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推送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案单位及责任人将提请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以及交通出行、高消费等方面依法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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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太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
来源:晋中市太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