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梨花压海棠”常常被人们调侃老夫娶了少妻。其实这故事最早出自明代《尧山堂外纪》中,但到上世纪的八十年代才开始出现苏轼借“一树梨花压海棠”来调侃张先的说法,原先典雅的诗句被流传度更高的段子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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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年恋”本身并不一定是一段不伦的爱恋,这完全在于当事人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状态,男女关系是否正常而纯粹,双方是否真心为对方考虑一切。可是一旦男女关系变得不再正常,其实就是披着一层“忘年恋”的外衣,立着“自由恋爱”的牌坊,为自己的贪名图利,或出轨事实找一个借口而已。

披着羊皮的狼

李某是一家企业的部门主任,熟稳重的外表和令人羡慕的收入引来公司内许多女员工的侧目,但是李某早已有了家室,虽然李某的条件确实很不错,但是还不至于和一位有妇之夫有纠葛。李某自己也认为自身年龄很大了,就算和妻子感情变淡,但是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

小柔是一名到李某所在公司务工的女孩,在公司的印刷厂内工作。小柔平常少言少语,因此就算她自身条件不错,但没有引来很多关注。但是李某注意到了她,他觉得像小柔条件这么好的人不应该在印刷厂里挥汗如雨,因此给予了她很多帮助——特意把她的工作减得很轻松,偶尔还到她身边十分温柔地关心她。

小柔毕竟刚刚进入社会,李某成熟稳重的性格很容易吸引到她,慢慢地两人开始出双入对,在小柔的感觉中,李某又像自己的父亲一般稳重,又像一位男友那样对她呵护备至。最终还是招架不住李某的攻势。

小柔一同工作的朋友劝她不要和一个大自己二十一岁的男人谈恋爱,这样子十分吃亏。小柔当然拒绝了朋友的提议,她觉得李某就是真心爱着她的。小柔的朋友问她知不知道李某已经结婚了,小柔表示自己知道,但是她相信李某会为了她离婚的。

单纯的小柔美好地憧憬着未来和李某的点点滴滴。可是李某从始至终都没有想过要和妻子离婚,虽然因为妻子的身体原因两人感情一直不好,但是他不想给以后造成麻烦。而之所以公司里那么多人对他侧目他都置之不理,是因为根本入不了他的“眼”。小柔年轻又漂亮,心思单纯,温柔可爱,李某就是贪图她的容貌才和小柔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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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的小柔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务工期间还和李某同居,因此怀上了李某的孩子。2014年,因母亲的疾病需要回家去照看,她想看望母亲的同时,把自己的终身大事说给家人听。父母听闻李某的“高龄”万般不同意,知道女儿已经怀孕的时候,勃然变色,拉着小柔去做手术,并把她关在家中,不准让她再找李某。

离奇的命案

2014年8月25日,湖北某宾馆发生一起命案,由于宾馆担心影响客源而被掩盖下来,直至五个月以后警方前来调查才被发现。死者身份不明,警察是靠着一条沾着鲜血的毛巾找到宾馆的,根据房客信息和店员的回忆,8月那一天,有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来宾馆开房,身边还跟着一个年轻女孩,看样子应该是情侣。这个男人就是上文中的李某。

警方根据房客信息,最终追踪到了李某,并在其老家将其抓获。李某被捕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原来,小柔自从被父母关在家中以后,愿意就这样和李某分开,她认为李某还爱着自己。于是,在写下一封信之后就坐车找李某去了。

小柔的信中写道,自己和李某的爱情,只要和李某私奔,他们之间就再也不会有任何阻碍了。李某在火车站对面的宾馆,也就是上文中的宾馆和小柔见面了,李某也一直念念不忘小柔,但绝对不是思念他们之间的爱情。

小柔表示,自己虽然已经回不去家里了,但是对父母的赡养还是要尽到自己的责任,于是他提出李某借给她三十万,让她作为养老费交给自己的父母,以后自己就永远跟着李某了。李某当然不会答应,只说自己只能出十万,剩下的他也没办法。

小柔和李某就因为这件事吵了起来,本来就是抱着玩一玩心态的李某当然不会忍受小柔对自己的质问和吵闹,他只觉得现在的小柔无比讨厌,在和小柔的冲突中将小柔掐死了。随后李某为了消灭证据,将小柔用塑料袋装起来扔到了一条大河中,最后被群众发现报警,最终被警方依法逮捕。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如杀害特定对象的、出于卑劣动机而杀人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李某手段残忍,动机卑劣,最终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向往爱情的小柔没有想到自己钟心的另一半居然只是一个贪图美色的老男人,以为能够成就一段“忘年恋”佳话的愿望并没有实现,为此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令人无比痛惜。女孩对于自己的安全一定要时刻警惕,纯粹的爱情绝不会以违背基本道德的方式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