揩油、滥交、嗦粉、“肉搏”、女人如衣服,多人“打真军”,在夜场的唯一真理就是“不能死人”。我是一名夜场经理,带你走进夜总会的光怪陆离。
1.初入夜场
我叫强仔,出生在广西的一个小村落里。家里兄弟两个,哥哥比我大7岁,父母开了间小店,生活过得还马马虎虎。
哥哥不爱读书,初中没毕业便辍学了,辍学之后哥哥跟着村里的混子混迹黑社会,起初混得还不错,还当起了小头目,老板还给他配了车。但一次打架中,老大被人偷袭,哥哥为保护老大撤退被人砍死了,出事后,老大给家里拿了十万。
那个砍哥哥的人因为是个未成年,也只是判了八年,从此,我没了哥哥,父母没了儿子。
父母伤心欲绝,我就成了他们唯一的希望。
我也不爱读书,但是哥哥都没了,看着父母把全部的爱都寄托在了我身上,我也不忍心忤逆他们,勉强上完了初中,选了个设计专业读的中专,不好不坏的,总算把中专给混完了。
中专毕业后,因为家乡对口的专业很少,工资也不高,又听同村的人说东莞那边很多好工作,设计的工资也比较高,于是我和同学就一起来到了广东东莞长安。
贪玩又年轻的我们来到了东莞这个陌生的城市,这里的繁华一下就把我们给吸引了。刚来的我们老老实实地找了个印刷厂上班。周末的时候,偶尔经理会带我们出去“见见世面”。所谓的见世面,就是带我们去酒吧,去看看跳舞,去KTV唱唱歌,喝喝酒。未经世事的我们,一下就被这灯红酒绿的夜晚吸引了,久而久之,夜场也成了我们生活的一份子,只要不上班,那里就能找到我们。
似乎那里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我们,让我们着迷,让我们上瘾。
那时候我们认为,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是形容酒吧这个地方最好的形容词了,自己可以随意寻找那种特别的存在感,自由感。我们都喜欢上了夜晚的人生,感觉那样的我们,才是最真实的存在。
出来打工的第二年,我的第一任女朋友,在我们在一起半年的时候,她怀孕了,还是宫外孕。
一下要拿出两三万的治疗费,可是身为月光族,我们实在无能为力,只能是东拼西凑的,借了不少钱,又和家里骗了一点,才勉强凑够动手术的钱,但这也让我从此背上了“巨额”债务。
后来听说夜场工资高,一般都能拿到三四千,提成都能拿个大几千,做得好的一个月几万块不是问题。为了钱,我决定辞掉工厂的工作,去夜场做了服务生。女朋友打胎的事情被她家人知道了,死活不让她和我继续交往,我的感情线就这样断了。
2.夜场第一份工作:男服务生
我进的是个比较正规的夜总会,我们服务员包住,包夜餐,底薪不是很高,1800保底,上班时间是晚上6:00到凌晨3:00。夜总会的工作底薪其实是没有多好的,好的是客人给的小费高,如果你懂得做,会做人,能促进消费,那么五位数也是正常的,但一般情况工资也就几千块。
男服务生的工作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端茶递水之类的,这些开始都会有领班带,自己只要勤快点,跟着做就是了。因为自己是比较圆滑的人,一周的试用期,倒也过得挺轻松的,不过唯一的就是要脾气好,服务行业嘛,顾客就是上帝,你把他哄开心了,那么他就会赏脸买你的东西,酒水小吃卖的多,提成自然也就多。
当然,干这行的,形形色色的人都会见得到,各种状况也都会见得到。喝醉呕吐的,对别人动手动脚的,打架的,甚至在包房里面“多人肉搏”、嗦粉的,我都见到过。
记得有一次,忽然来了很多民警,直接到了806包房里,破门而入,那时候刚好我负责隔壁包房,就偷偷凑了个热闹。
原来包房里的人异常亢奋,几个男女不停地摇头蹦迪,像是吃了兴奋剂一样。民警突然破门而入,让这帮人突然安静了一刻,然后就慌了神,站在角落的男子还偷偷地把一个塑料袋往沙发后面扔,但眼尖的民警还是看到了,捡起来一看,有三四个彩色的药丸在里面。
经过现场突审,发现他们正在吸食摇头丸,这些人涉嫌吸食毒品,都被民警带走了。
不过话说回来,夜场不打架,不把妹,没有人嗦粉,我感觉就不是夜场了。对我们这些夜场的工作人员来说,都已经司空见惯了,我们要做的就是自保,不和客人发生冲突,客户打架也是促进消费。对于那些闹事的,自然有保安,有经理这些领导去处理,实在不行,报警也是正常的事。
3.升职成领班
对于升职,我也没想到它来得那么快,因为我的领班跳槽了,而我表现好,嘴巴不错,又勤快,做人也圆滑,脑袋也灵光,两个月来业绩也还不错,经理看中了我,第三个月就把我提升成了领班。
领班的工作和男服务员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我是带人干活,我的手下有八个人,我的工作就是带好这八个人,而不同的是权力比原来大了,可以送给客户拉关系的小吃、酒水就多了些。
不过做领班之后,我有一次碰到了个头疼的客人。我以为做服务员已经够头疼了,要直接面对形形色色的客户,但做领班才是最头疼的。下面搞不定的客户,所谓的“困难户”,你就得出面搞定。有些客户,真的不是你送酒给他就能解决问题的,有些客户提出的要求,真的可以用“刁钻”来形容。
还清晰地记得,有一次来了一堆中年少妇,她们都喝高了,非要让服务生陪酒,然而喝得不过瘾,还让服务生叫领班过来陪。
客户点名我只能是陪着喝了,反正喝酒对于这夜场上班的人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然而,过来之后那一番服务是免不了的,和一位穿着红裙子的女人喝了三次交杯酒之后,她要我和她接吻。
在夜场工作,最重要的是放得开,然而让我和一个和我妈妈年龄差不多的女人接吻,我的脑袋嗡嗡响,天晓得我得多恶心,但万般推脱还是没有用。而那个女人似乎看我放不开,直接扑了过来。
我还没有从震惊中醒过来,一个男人突然冲了进来,给了我两拳,幸好旁边的下属给我拉开了。
原来,那人是那个女人的老公,找老婆来到了酒吧,正好就看到我和他老婆拥抱接吻的一幕,气急之下上来就给我一拳打过来。
而这一次,在老大的帮助下,我和那个女人的老公解释清了误会,大家都道了歉。也是这一次,经理教会了我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其实有些时候,夜场也好社会也罢,真的就是所谓的弱肉强食,你如果是个人物,那么谁都给你礼让三分,你如果是只蝼蚁,那么不好意思,大家都有可能踩一把。
4.老父亲的来电
不知道算不算是事业有成,工作了半年,总算积累了些人脉,有了自己的存款,也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然而,父亲的来电给了我致命的一击,让我不得不回到了老家。
父亲来电,母亲两周前去检查,结果出来了——宫颈癌。母亲生病是一直知道的,只以为是小事,她也倔,起初觉得没事就找个门诊随便看看,后来下体一直流血不止她才去的医院。一查说是“子宫内膜”厚,刮宫几次都没有用,医生让她做个活检,她不去,她说医院没啥意思,治了那么多次,都没有治好,然后她就开始找偏方,找中草药。
偏方是吃了不少,但是病没治好,还严重贫血了。直到半个月前,实在扛不住了,才去了医院做了“活检”,然而出来的结果却让人难以接受。
父亲让我赶紧辞了工回去,母亲估计要切除子宫,要我拿主意,医院陪床也要人照顾,我现在是家里唯一的孩子,这一切的担子,只能扛在我肩上了。
万般不舍地跟老大辞了工,回到了家乡。
母亲做了子宫切除手术,需要三年的调理期,连重几斤的东西都手不能提,还得定期回去检查。母亲这边还没有恢复,才过了半年不到,父亲又被查出尿毒症,母亲的病刚好个头,父亲的病却还是个未知数,我是家里的独子,父亲倒下了,母亲干不了重活,这一下,彻底打消了我再出去的念头。
尿毒症最好的办法就是换肾,换肾需要巨额的费用,家里的积蓄勉强能凑个几十万,远远不够换肾所需要的费用,我急的焦头烂额却又无计可施。
我知道,我必须找个挣钱的工作,只有拼命地挣钱,才能挽救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
辗转反侧了一个星期,我还是决定回到夜总会干活,对我来说,夜总会的工作轻车熟路,提成也是比较可观的。
5.再干夜场
因为有了上次的经验,我应聘了市里一家比较大的夜总会公关经理的工作,老板给我三个月的试用期,三个月过后,做得好就给我转正提职,做不好,就卷铺盖滚蛋。
公关经理好应聘,但要坐稳这个位置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刚回到家乡,人脉什么的都还要积累,我只能天天陪酒,送酒,和形形色色的人打好关系,真的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一次,酒吧里来了个大人物,我们市里的“大佬”,传说中的黑白通吃型的。
然而底下的领班把他带来的人给得罪了,那人喝得酩酊大醉,想要我下面的人给陪酒,推销酒的免不了会受到骚扰,要求陪酒,陪酒倒是没什么,但是他对那个女子动手动脚,女孩刚想反抗,他侮辱她还骂她“贱货、鸡、欠搞的货色,跟谁睡不是睡!” 说完就给了那个女孩子一耳光。
女孩子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行为,顿时哭了起来。
跟女孩来玩的人也是一个小混混,看到自己的女朋友被欺负,混混直接上去和客人干了起来。
领班搞不定,只好把我叫了过来,我过去一看大佬的消费能力这么强,肯定是不能得罪的。
我们这一行有个暗规则,只要不死人,不闹出人命都是小事,看他们要升级矛盾,我拎起一个啤酒瓶子摔碎,拿着瓶口的一侧对着暴躁的混混,问他今天是要命还是打算躺在这里。
小混混被我的举动下了一跳,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顿时傻了 。
“大家出来玩,最主要的是开心,酒喝多了说点胡话很正常,下手更是没轻没重,你一个正常人跟酒疯子扯皮,不是里外占不到便宜吗?”
在我的撮合下,双方握手言和,大佬帮混混这一桌买了单,不打不相识,两人还喝了起来。
做我们这行的,必须要灵活,要八面玲珑,一定不能死板。
我也因为这件事,认识了我们当地的“大佬”,我开始和他拉关系,和他通电话,每次他来我都亲自接待,免掉我能力范围的消费。
爱玩的人,都很好面子,他们可以不要老婆,但在兄弟面前,绝对不能丢的就是面子。抓住这一点,我给足了他面子,让他看到我的尊敬,开心不已,久而久之,他和我就以兄弟相称了。
当然,每一段人情背后都需要付出和维系,我每个月给他送不少酒水,而他也为我介绍了很多“朋友”,这样的互利关系,再加上偶尔地往家里送点小礼物,这也是他看中我的一个原因。有来有往,自然,我的生意他是特殊照顾的。
后来我和他还成了拜把子兄弟,他成了我的大哥,他也带我进了他的圈子,有了他照应,更多的人认识了我,我的业绩在他的支持下,一路飙升,也正是因为有他的支持,我的工作也算是一路顺风顺水的。只是后面听说“大佬”把混混的女人睡了,混混还成了他的手下....真是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6.荣升经理
为了拉高店里的营业额,我开始尝试“主题式”更换女性人员的服饰,比如今天是格格明天是空姐,后天是老师,大后天是少妇,没想到经过调整,我们夜场的生意节节攀升,老板更是对我称兄道弟。
因为业绩不错,又是个机灵勤快的人,再加上老板的器重,我成了名副其实的夜场经理。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不同的高度考虑问题的角度就不同,比如如何管理夜总会的小姐。
关于小姐和客人的事情,我一般不插手,小姐有妈咪专人管理,我也不碰小姐,哪怕他们脱光了贴上来,我也不碰,因为我怕有病,另一个原因是我不想让自己陷入低俗的儿女情长之中,因为我知道我和那些烂人不一样。
这两年疫情搞得,我们的生意没有以前好了,玩的人少了些,不过现在的人却省事了很多,人的素质高了,喝酒闹事打架的少了,吸食毒品的也没见过了,不过酒后百态还是能见到。
喝醉了是什么样的人都有,醉酒后哭着说要自杀的,在走廊脱裤子尿尿的,吵闹着说要砍人的,当然,也有一些喝醉了安静到让你怀疑人生的。
真的是喝了三滴猫尿,酒后什么样的人都有。
不过见过一次喝酒出事的,那是一伙过生日的年轻人拼酒,期间他被人呛声“不是男人”,一气之下连续喝了6杯烈酒,喝完了就拉着一个女孩现场表演“打真军”,旁边一堆人喊加油。
年轻人还没怼几下,人忽然就从女孩后背倒下,炮管还直挺挺的架在上面。
我过去的时候,同桌的人已经打了120。这一次较量差点让他丢了性命,幸好他的朋友迅速打了120,而120来得也及时,保住了他的一条命,至于他死不死不是我关心的问题,只是我要缺少一个优质客户罢了。至于和包厢里的女孩做什么,我才懒得操心。
5.关于以后
由于我干得出色,老板想给我干股,让我在县城里也弄几个夜总会,但我不太建议他去县里面搞,县里面牛鬼蛇神的,不脱一层皮是不可能的。
老大还想坚持一下自己的想法,我就跟他说,要搞他自己去,我是不想插手。因为我知道县里面没有人,都是鬼。
经过几年的奋斗,房子有了车子有了,只是老爸老妈没了。
现在,我已经在市里买了房买了车,娶了一个很漂亮的大学本科媳妇生了孩子,虽然没什么存款,但过日子还是够了。
这份工作让我积累了不少人脉,也收获了属于自己的成果。可以说是这份工作成就了今天的我,如果没有太大的变动,或许这份工作我会一直做下去,直到哪一天我彻底厌倦了,或者干不动被淘汰了,我就带着孩子和老婆把城里的房子卖了,回到农村老家盖个别墅,看日出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