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罗定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扎扎实实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近日,罗定法院陈乃文法官审理一起离婚案件,生动诠释了一名法官的为民初心。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玲与被告赖某木于2008年4月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红红(化名),双方感情一般,并常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09年原告离家出走,直至2016年原告因处理离婚问题才回到被告家中半天。2022年3月24日,原告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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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过程

“清官难断家务事”。案件审理过程中,为进一步厘清案情,确保案件公正审理,陈乃文法官带领书记员多次前往被告住所地村委及其家中进行庭前实地走访调查,耐心细致地询问记录被告家庭、婚姻、病情等情况。

被告一家的特殊情况实在是令办案人员触目惊心:不知所踪且从未履行抚养义务的母亲、因腰椎受伤且患艾滋病已卧床多年的父亲、年纪尚幼并患软骨症需长期治疗的女儿、七十岁高龄仍独自照顾全家的奶奶......破碎的不仅仅是夫妻关系,还是一个赤贫如洗的家。

裁判结果

罗定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准予原告李某玲与被告赖某木离婚;女儿红红由其父亲赖某木监护抚养,母亲李某玲每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直至红红年满18周岁时止;原告需一次性给付被告离婚时经济帮助款30000元;原告需一次性给付被告女儿医疗费用10000元

结案不是工作的结束,卷宗之外、判决之后社会矛盾的解决、社会秩序的修复以及社会和谐的维护,才是一位法官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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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手”社会力量落实帮扶

为真真切切地帮助到赖某木一家,陈乃文法官迅速联系了罗定市心连心扶志助学协会对赖某一家进行定期帮扶,并通过法院公众号的宣传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更多社会组织主动为他们提供关爱和援助,把社会救助力量传递到困难当事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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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判后回访传递温暖

案件虽已审结,但陈乃文法官仍然牵挂着赖某木的一家,他带着慰问品和慰问金重回赖某木家中。“你们要坚强和有信心,战胜生活的困难,大家也都会帮助你们,把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回访中,陈乃文法官详细了解了红红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鼓励赖某木一家努力克服现有困难,积极面对生活。随后,赖某木一家对法院工作人员在繁忙工作中抽时间来走访慰问表示由衷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