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荆门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对当前有困难的企业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

通知要点如下:

01落实住房公积金缓缴降比政策。受疫情影响无力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在2022年12月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缴存比例最低为5%。缓缴降比期间,不影响企业职工正常申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02支持职工租房解决住房困难。为进一步减轻职工租房负担,引导住房租赁消费,租房每户上限从12000元/年提高到18000元/年。

03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偿还贷款职工不作逾期处理。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经本人申请认定后不作为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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