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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评图书:

书名:《活在洪武时代:朱元璋治下小人物的命运》

作者:谌旭彬

出版社:浙江人民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2年7月

洪武八年(1375),明王朝曝出一个颇为离奇的空印案。空印,指的是空白文书簿册上加盖官印,方便明代地方官员尤其是偏远地方的官员节省来往时间,能够更高效率地在首都南京办理缴纳户部钱粮的事项。

当时不存在互联网,也没有传真机。说起交通工具,别说高铁动车和飞机,就连自行车也一个没有,所以西南、西北省份的县级衙门,往来南京需要接近一年。这还建立在不出错的基础上,如果出错,就得超出一年——旧账尚未厘清,又要处理新账。

自然,明代也好,现代也好,从不允许官员携带地方衙门的官印进京。所以,操作空印的做法,纯属无奈之举。这其中当然不乏风险,比如盖有官印的文书长距离单人运送,可能发生遗失,空白文书被骗子挪为证明虚假身份的他用。又如携带已盖印文书的官员,可以以文书损耗为由,虚假报送,套取好处。

但明太祖朱元璋在查获此案后给出的反应,却是令人高度惊愕的。《明史》记载,朱元璋“疑有奸,大怒,论长吏死,佐贰榜百戍边”,也就是将普遍存在的空印操作,直接等同于普遍的贪污腐败与作奸犯科,然后将所有的掌印官员判处死刑,副职一律杖刑一百,流放边疆。此案造成数百人被处死。

此案启动后,朝臣无人敢为各地的掌印官吏鸣冤。却有一名叫做郑士利的儒生上奏,解释说空白文书被用来作弊谋利、压榨百姓的可能性很低;空印操作目的是满足户部数据管理的需要;国家从来没有制定过法律说空印有罪,没有处罚的先例,而今却因空印杀人;朝廷艰难求贤,却像割草一样砍人才的头,简直荒谬。

郑士利的意见,大大折损了朱元璋的脸面。朱元璋从无李世民等前朝开明君王遵从律令的自觉(这并不是说李世民等帝王具有现代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行事,而是在军队、立储等重大问题外的日常政务中,尤其是涉及民间治理问题上,基本上依照律令行事,即便冲动为之,也能听进劝谏),他自己颁行了十分苛刻的法令,但在处理具体问题上,却是凭心情,只要被触怒,无论法令上有没有规定,又不管法律规定如何处罚,就一概举刀便杀,而且不光杀涉案人,还要连索其家人以及同事。

所以,朱元璋对此的回应是,怀疑郑士利是被人指使为之,最终将后者下旨送去劳动改造。这也揭开了所谓洪武四大案的序幕,除了空印案,还有胡惟庸案、郭恒案和蓝玉案。

胡惟庸案的爆发,从表面看是皇权与相权之间的天然矛盾,但正如青年历史作家谌旭彬在其所著的《活在洪武时代:朱元璋治下小人物的命运》一书中所谈到的那样,朱元璋认定自己一手搭建的明帝国的官僚系统从上到下充斥着腐败,所以不放过哪怕一个细节来揪出更大的问题;而且,朱元璋任用的官僚大多成长于忽视儒学教育的元代,所以怀疑官僚毫无忠君意识。

朱元璋对于前朝的科举制表达出强烈不满,认为那样只能选拔出文艺之才,批评文艺之才缺乏处理实际政务的能力。但正如空印案的处理所表现出的那样,他也不是真心要想选拔技术官僚——《活在洪武时代:朱元璋治下小人物的命运》书中借助多个具体案例的剖析指出,朱元璋甚至将基层官府中协助官员处理政务的胥吏,定位为与奴婢无异的贱人,不断否定其道德价值、实际作用,以诛心之论来对待细微差池,每每采用一连串连坐的方法来打击一大片,严厉惩处。

《活在洪武时代:朱元璋治下小人物的命运》书中说,朱元璋希望获得的理想官僚,“以德行为本”。但这个要求是抽象的。即便是德行较佳的官僚获任,出现了技术错误,也会被诛心式地攻击为居心叵测、丧心病狂。

正如书中所说,朱元璋虽然出身贫苦,每每直白无误地表达对民生的体恤,但他的实际政策却是极度苛待农民。洪武年间,天下大乱逐渐平息,民众与耕地都处在恢复期,但这时其的夏税秋粮征收额度却要比后来的正德时代还要高出10%以上。朱元璋不断在江南地区发起抄没富农、地主土地的运动,希望通过明政府直接掌控的大量土地,来保障帝国安全——租种官田所需缴纳的米麦,达到了租种地主的土地的八至九倍。正因为此,洪武年间也出现了中国古代王朝很少出现的、开国皇帝年间就此起彼伏的农民起义。

前面已经提到,朱元璋经常发起针对官僚集团的集体屠戮,并以各种借口清算富商、富农、地主。这也使得洪武年间呈现了“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的情状:整个帝国,几乎所有有中等及以上家资之人全部破产。

以慈爱君父自居的朱元璋也感受到了自己频繁运作政治运动造成的民怨,所以朱元璋在其御令撰制的《御制大诰》中解释说,朝廷确实在打击坏人时玉石不分,连累了好人,但这也不要责怪皇帝,因为好人没能站出来与坏人划清界限。这番解释自然不能让人服众,朱元璋对此也是心知肚明,所以他在《御制大诰》中痛斥老百姓不知报答君恩:“民有不知其报,而恬然享福,绝无感激之心”,指斥心存抱怨的老百姓是“顽民”。也就是说,虽然大清洗是他朱元璋下令办的,但事情首先是腐朽的官僚集团办坏的,再加上不知好歹的顽民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