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没有汽车的情况下,出行的时候会经常遇到打车的情况。当然,不管是打车还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的一些随身物品都会有遗失的风险,这也是为什么乘客在下车的时候司机会经常提醒,不要忘记拿自己的东西。

重庆有一位男子程先生,他晚上去和朋友喝了一场酒,结果喝到凌晨才结束,而两个人也都有些意识模糊。从饭店出来之后,陈先生和朋友就寻思着打一辆车回家,当时饭店门口正好有几辆出租车在停着,他们就随便上了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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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醒来时,陈先生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之后他仔细回忆了一下,发现手机很有可能是遗失在了出租车上。他就尝试着用朋友的手机打电话,试图联系捡到他手机的人。

果不其然,接电话的正是当时的出租车司机。这位司机也没想私吞程先生的物品,他答应程先生可以归还手机,只不过需要一些辛苦费,毕竟他也需要付出时间成本和油钱。

程先生听到对方想要辛苦费之后,也没有当场拒绝,而是和司机协商了一下,到底多少钱才合适。双方在手机里理论了一番,最后双方定下了100块钱的跑腿费。

双方很快就到了约定的地点进行见面,而让司机没有想到的是,程先生赶到现场之后却不承认那100元的跑路费了,而是决定给司机双倍的打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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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的打表费用是多少呢?司机从自己的地点赶到约定地点,最多也就20块钱左右,就算是双倍的话,也只不过是五六十块钱。跟双方之前在电话里约定了100块钱,可以说是少了一半。

面对这种情况,司机当然不会答应。他跟程先生说:我没想到你说话不算话,如果你不愿意给钱,那我就把手机送到公安局,你自己去认领吧。

眼看着手机就在司机手里,程先生不想再去派出所走一趟,他就想再跟司机协商一下。只不过这时候的司机显然已经被程先生激起了怒火,他不想再进行任何的言语交流,而是踩着油门就打算离开。

可此时的程先生双手还扒在出租车的挡风玻璃上,司机的行为让他感到了害怕,不得不松手放开汽车。即便是如此,程先生还是拉着车窗被拖行了七八米,最后倒地受伤。

本来只是一场小纠纷,可在程先生受伤之后,这件事情就变了性质。虽然程先生受的只是皮外伤,但还是打了电话报警,并且还联系了记者进行曝光。

记者也因这件事情采访了程先生和司机,而关于那100块钱的约定,双方的回答也有些出入。程先生说他一开始就没有答应100块钱的辛苦费,而司机则说程先生不耿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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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方式是,司机涉嫌故意伤害,需要配合警方进一步调查。而程先生则成功地拿回了自己的手机,可却也付出了受伤的代价。

因这100块钱的纠纷,双方都没有获得自己想要的,反而还都成了“输家”,实在有些得不偿失。不知道大家对这件事情怎么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