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北横沙河路268号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施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王靖女士、杨海燕女士和谢曼雄先生,独立董事左廷江先生、卢北京先生和卢绍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李娜女士和林少美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王帅先生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李金福先生、总裁施君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李翰杰先生、段彤女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578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工作函》要求,公司应于收到函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就《工作函》相关问题予以回复并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年审会计师、公司有关人员等相关各方对《工作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鉴于《工作函》涉及的部分事项尚待进一步审核和完善,且中介机构需在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后方可出具核查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于2022年6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2年6月22日前回复《工作函》。

截至目前,由于《工作函》中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核实和补充,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回复《工作函》,预计于2022年6月25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