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私立医院“感谢费”

公立医院主任被通报

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了1起专项治理典型案例:成都市郫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良权,因向四川某私立医院介绍患者并收取“感谢费”,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没收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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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医护站

通报称,2018年,四川某私立医院业务员陈某开始请托张良权向该医院介绍患者,并表示向张良权支付转诊病人医疗费用的20%作为“感谢费”。

2019年至2020年间,张良权先后2次将区第二人民医院病人介绍给该私立医院,并收取“感谢费”5300元。

由于张良权上述行为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规定中“不接受商业提成”“不牟利转介患者”等规定,损害了职业形象,最后2022年4月,张良权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也被收缴。

“转介”风波背后

隐藏着医疗体系的顽疾

然而,成都市通报的这起案例,还不是今年唯一一起走向大众视野的“医院转介患者、吃回扣”事件。

今年1月初,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就曾以“爱尔眼科,行贿中国”为标签,连发四条微博,指控江苏宿迁爱尔眼科医院总额超过78万元的手术回扣明细。

艾芬披露的四份名单显示,宿迁爱尔三年间曾向本地多家县市医院、诊所的医生及公职人员发放“转介费”,以导流500余位患者到医院做眼科相关手术。其中,手术费用为1000元至13000元不等,转介人从每笔手术费中可以提成6%-15%。

虽然不久之后宿迁爱尔就在其公众号发表声明称,医院早在2019年就对违规员工进行了严肃处理,并撤换了管理团队,但事件的核心——“转介费是否合理”的话题,却引发了行业热议。

在宿迁爱尔事件爆发初期,有媒体联系到宿迁爱尔眼科医院一名高管,其回应称,转介费也算是一种劳务费,在很多医院的医生之间都存在,是任何行业都有的一种潜规则。患者的手术费都在医保范围内,医院只是拿出利润的一部分感谢转介人。

自媒体“八点健闻”在采访了多名民营医院工作者后,也得到了“转诊在业内很普遍,关键是是否涉及利益问题”等回应。有人表示,如果没有这些转介手段,很多中小型民营医院根本没法活;当然也有人反对,认为这些获客手段很不妥,是在吸公立医院的血。

据报道,在2009年新医改启动,“PPP公私合作伙伴模式”盛行的时候,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之间的患者转介曾经历过一段公开透明的时间。但好景不长,因为工资结算、管理不规范,且民营医疗机构鱼龙混杂,患者引流之后,未能提供令患者满意的服务导致患者迁怒合作医院等问题,很多公私合作模式都走向了破裂。

虽然国家层面从未叫停公私合作,甚至还在鼓励民营医院参与医联体建设,推动医院、康养机构之间的转诊、转介,但实质上不少民营医院在寻求与公立医院合作的道路上遭到拒绝,撞上壁垒。

强监管下

灰色“回扣”入地无门

2022年6月6日,国家卫健委等九部委共同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明确: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现象,同时要求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等行为。

地方上,2022年4月13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了《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通知表示,甘肃省将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诊所、民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严查严惩收“红包”、回扣专项行动。

不管是国家、地方都在严抓医院“吃回扣”行为,强监管下,通过支付转介费引流患者的灰色方式,在未来注定会走投无路、入地无门。

事实上,正如公私合作从未遭到反对一样,巡查方案打击的也是涉及金钱交易的患者转介行为。包括医生多点执业,其实也会带走一部分患者,转介、引流患者很多时候也能被大众接受,只是大家无法接受把患者像商品一样进行买卖。

如果未来公立、民营间的转介能走入一种良性循环的话,或许还需要畅通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之间的合作渠道,正规合法的合作变多了,医生阳光收入变多了,吃回扣的现象很有可能会随之减少;而民营医院也务必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让承接过来的患者享受良好的就诊体验,不至于跌了自己的价,也毁了合作单位的名声。

来源:民营院长俱乐部

信息来源:民营院长俱乐部

信息采集:卫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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