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河北承德,网传双桥区某夜市一男子因卖猫被城管罚款,于是当着城管的面暴力摔猫,还用脚多次踩踏地上的小猫。事后,有网友质疑,男子摔猫时,为何一旁的执法人员没有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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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双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8日晚19时许,在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该男子突然情绪激动,做出摔猫的过激行为。目前,城管局已报警,双桥公安分局正在调查处理中。

一段长达3分钟的视频显示,卖猫男子当着执法人员的面,从箱子里抓出小猫,用力将一只灰色的猫摔在地上,说道“我一毛都没有,我要有钱我卖它干嘛?”说完,该男子又用力踩踏另一只装在笼子里的小猫,导致笼子变形,猫躺在地上挣扎。一旁的执法人员看到后表示“你要干啥呀?”该男子又重复道:“说了我一毛没有,我要有钱卖它干嘛?”

随后,卖猫男子收拾物品离开,拿起笼子时地上留有血迹,该男子离开几步后又抓住一只逃跑的猫用力摔到地上,还不时用脚踩猫。

不赞成对男子给予行政拘留,不能因为外部压力,就直接上处罚手段。 行政拘留限制人身自由,只有针对较重的违法行为时才能适用。 首先,摔猫、踩猫本身不是违法行为,国家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不能摔猫。(道德层面另说) 其次,法律也没有把猫作为一个特殊物种予以保护,换句话说,如果当众摔猫可以被处罚,那么在菜市场当众摔鱼(杀鱼的必经手段)、杀鸡(直接割喉放血)的是不是也应该被处罚?

当地公安部门,对摔猫男子给予行政处罚,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也即「扰乱公共秩序」。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那么这名男子扰乱了公共秩序嘛?我看一下视频,似乎没有。

首先我养猫的,国外一只流浪猫,奶猫时候在街上看见她快冻死了收留了,国内一只流浪猫,我表姐送我一只英短。一只仨猫,按数量来说,我比大多数爱猫人士都喜欢猫吧,更何况一部分网上爱猫人士都是云养猫。 我对此事的看法:

先往往小了说,这个事我觉得你拘留他不是因为他摆摊,是因为他摔猫了。摔猫犯了什么法?国内对这部分法律是缺失的,所以就是不犯法,然后随便找个口袋罪给人装了,舆论影响司法已经见怪不怪了。 再往大了说,有些人怎么办事的我清楚明白,我几个同学都去干城管了,不是针对城管,这里面事情多了去了。再往前说,我爸的朋友经历的事情还有我朋友烧烤店经历的事情发出来我都怕被请喝茶。 最后我能做什么:

以前我上高中的时候,我就想我试图改变一下这个世界,我有理想,我想让这里变得更美好。你说摔猫有罪,好,那你立法,立法了抓起来我给你送面锦旗,执法稳准狠又合理。无法可依口袋罪?那不行,你要改。 大学毕业以后我的想法是,爱咋咋地,我能干嘛,我就是比普通人家境好一点的普通人,哪里受灾了捐个款,碰到陌生游客问路指个路,在网上让大家别被人骗就算我能做的全部了,就这还吃力不讨好,被人说没跟着一起骂。我说什么做什么谁理?

在酒桌上说理想,别人都觉得我在国外上傻了。比我小几岁还上大学的学妹都说我这种人不适合国内社会。我不会和稀泥。 以后怎么办:以后就不写什么社会话题了,吃力还不讨好,我曾经以为我还有点粉丝,发个声,现在发现有屁用。货拉拉司机还背着案底呢。写个货拉拉还一堆“人”过来恶心我。 以后就在知乎写写段子撩撩妹挺开心的,也别说什么故事乎了,故事乎挺好的。 最多来几个杠精说我编的,起码没口袋罪来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