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疫情来势汹汹,居家隔离的人们吃饭成了头等大事,一菜难求。朋友圈甚至兴起了一股“炫菜之风”,当下谁能抢到菜,仿佛就成了有本事的“贵族”象征。偏偏有这样一位大妈,自己不在网上抢菜,却到外卖放置区,“拿”邻居的菜吃。把别人的理直气壮当成是自己的,给了失主钱之后,还冤枉失主多收了费用。让人忍无可忍,选择疫情结束后报警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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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纷纷表示,“我不要钱,把一模一样的菜还给我,还不了据告你盗窃,法庭见,让你一辈子有污点,不能抬头做人。”“上海这个所谓的国际化大都市,这次疫情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占了便宜还倒打一耙,怎么会有这种人?”

“错手拿走”千元菜

算不算犯罪?

从监控可以看出,一大妈下楼扔垃圾时顺手将放在小区门口桌上价值千余元的3大袋食物全部拎走。失主上门寻找时该大妈仍称是保安让自己拿的,监控显示保安当时一直重复门牌号,大妈在明知不是自家门牌的情况下仍将菜拎走。这种情况下,我们有理由推断大妈有侵占他人财产的意图,并实施了相关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东西一定会判盗窃罪吗?并非如此,法律上对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全国并不完全一致,根据各地的生活水平经济状态来判定。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在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盗窃价值1000元以上的食品,的确可能构成盗窃罪。但如果大妈只是初犯,且还钱态度良好,也可能不作盗窃罪处理。但大妈不能因为理亏被发现后,恼羞成怒,就对失主倒打一耙,如果核实后发现给大妈的东西和支付的费用一致,那么大妈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检讨,并向失主进行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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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见证上海人的冷漠无情?

都说疫情是最好的人性照妖镜,封城之下的上海,不少关于“排外“的信息传递出来。危难之际,如何对待城市里的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成了当前公众最关注的话题之一。

此次的大妈偷菜事件如同之前的山东大姐,因为不是上海常住人口,赶出出租屋在外流浪事件一样,引发了网友对上海人素质的评论。

不少网友讽刺说,“上海人不都是高素质人才吗,怎么会有这样的大妈,上了新闻简直是打上海精英们的脸。”“武汉疫情的时候,也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到底是哪里的人做出这样的事,就不用我们多说了吧。”“做了这种触犯法律的事情,怎么还能这样厚颜无耻,这就是上海人的底气吗?”

每个地方发生疫情、灾难,全国上下人们必定众志成城,全力以对,单纯的地域黑、地图炮对单一事件的讨论未免有失偏颇,不利于公平地思考和反思,我们应当做出哪些关键性的改变,如何通过政策和法律,让特殊时期人们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也让最黑暗的人性关在笼子里,从而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上海是一座国际化城市、移民城市,对于所有人都应该一视同仁。无论是本地人、外地人都可以在中国这片沃土上通过努力获得想要的生活,在危难来临之际,得到应有的保障。国家有难,国人应相互关怀帮助,而不是把精力投入在大力抢占资源,让本地人优先获得保障,而忽视了外地人的需求上。长此以往,必定会影响外地人对当地人行为的口碑,也会让许多没有接触过上海人的朋友,形成偏见的印象。

上海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国家部委的协调下,在兄弟省市的支持下,上海正集中力量打通跨省物流堵点,保障生活保供物资能够顺利送达上海。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等出台了保障上海生活物资保供车辆通行的具体措施,商务部也要求相关省区加强对上海生活必需品联保联供的支持,在市内外加快建立蔬菜应急保供中转站,开通超市卖场、电商平台沪昆物流专用通道,并与上海市外主副食品生产基地紧密对接,保障后续上海市生活物资供应能够持续供得上。

相信在各方力量齐聚下,终会克服困难,迎来寒冬后的春天。各位网友们,也不要急着借由一两个危机中的突发事件给上海人扣上排外和冷漠无情的帽子,困难会过去,上海还会变为曾经那个繁华包容的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