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民分业,士农工商”这个概念是由春秋著名政治家管仲提出的,他将社会上形形色色的群体划分为四大阶层,即军士、农民、工匠、商人。按照现代人的理解,这四个阶层的社会地位是按文字先后排序的,即士在第一位,商在最后一位。可事实上,“士农工商”按高低贵贱排序却是一个将错就错的认知结果,而非管仲划分阶层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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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可以说是中国经济学界的鼻祖,他看待国家问题的角度也往往是从经济大局方面出发。管仲认为,“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其事乱”。如果让大家杂居在一起,彼此做的事情都不一样,容易让事情变得混乱,无异于提升社会生产效率。反之,让同阶层、同行业的人居住在同一片区域则有诸多好处。

士人们居处在同一片区域,父与父言义,子与子言孝,事君者言敬,长者言爱,幼者言悌。一个良好的环境可以让士人子弟从小就养成安定,不会见异思迁的习惯。

农民们居处在同一片区域,分别四季,安排用具,置备器械。大家平时可以探讨种地经验,农忙时可以互惠互助,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

工匠们居处在同一片区域,相良材,审其四时,辨其功苦,权节其用。大家方便交流经验,提高技艺,“相语以事,相示以功,相陈以巧,相高以知事”,从而更容易营造专业氛围。

商人们居处在同一片区域,观凶饥,审国变,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货。大家能更方便地交流商业情报,料定物资多寡,预估商品贵贱,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贱买贵卖。如此一来,不仅能更高效地从事商业活动,而且还能及时平抑物价波动,让百姓生活更加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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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后来各行各业的社会地位来看,大家很容易想当然认为“士农工商”是存在着高低贵贱排序,可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

管仲自己早年就是一个商人,他本人对此经历也没感到有什么丢脸的。相反,管仲在成为齐相后,大加鼓励商业贸易活动,运用价格杠杆调节经济和增加国家收入。此外,管仲还利用商品价格波动对其他诸侯国发动“贸易战”,从而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从管仲的一系列行为就可以看出,他对商人这个群体是抱着友善态度的,因此不可能在社会阶层划分中将商人划到“四民”中的末位。

管仲提出“四民分业,士农工商”概念的初衷是为了实现社会分工,提高社会生产效率,与阶层地位划分没半毛钱关系。只是后来随着儒家思想的盛行,读书人地位不断被拔高,“士”也从最初的军士变为了士人、士大夫。商人则因见利忘义、投机取巧等刻板印象,成为了人们心目中的小人。因此,“士农工商”逐渐演变成了阶层地位划分标准,商人的地位这才排到了“四民”中的最后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