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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高台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实打实的举措妥善有序破解历史遗留难题,全力化解“登记难”问题。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的工作要求,在民二庭设立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实行领导包抓工作制度,明确职能分工,细化实施措施,完善操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处办、责任有人担,全面推进化解工作。

二是准确甄别摸排。立案、审判、执行等业务庭室严格把握化解范围,准确甄别案件性质,认真梳理本院审理和执行的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高台县内被查封不动产的案件,以及因此类问题导致不动产未予登记的涉诉案件,并建立台账,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杜绝将“小产权房”和存在乱占耕地、违反生态管控要求等问题的项目纳入化解范围。

三是认真分析研判。对辖区内涉及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的相关审判、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化解的方案和经验做法进行分析研判,形成书面报告。梳理出司法领域内审判、执行案件中涉及不动产办证难的案件范围,针对个案、类案分别制作化解案件工作台账。

四是加强联络沟通。坚持将涉及司法领域化解任务与省、市、县化解工作大局有机融合,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积极协调开发企业、金融机构,通过还款、协商、追缴、置换等方式处理债务纠纷问题,做到密切协作、信息共享、形成合力,着力解决突出难题,逐项化解遗留问题。

五是坚持快审快执。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工作原则,对购房群众直接因办证提起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正在审理、执行的涉及开发企业因不动产被查封而影响登记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执”,确保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及时处理涉及不动产“登记难”的各类案件,高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住房是最大的民生,解决“登记难”问题,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安全稳定。高台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增强做好化解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坚决地态度、更有力的举措,用心用情解决好这一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来源:高台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