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17日消息,从2022年1月1日(含)起,全款购房的职工,在与中心签订购房委托提取协议后,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总额。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再交易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证券时报
2022-06-17 20:25广东
证券时报网讯,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17日消息,从2022年1月1日(含)起,全款购房的职工,在与中心签订购房委托提取协议后,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总额。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再交易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写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