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被告人徐某俊谎称认识社保局工作人员,有“特殊渠道”能够通过补缴方式办理社会养老保险。2018年10月,与徐某俊交往多年的廖某,一次性向其转账30万元用于办理补缴养老保险手续。2018年至2020年期间,徐某俊通过提供虚假社保人员微信,骗取廖某信任,并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购买、“交多领多”,购买新房领取补助金以及补税退税、请客送礼等伎俩,先后分20余次骗取廖某钱款共计1887783.4元。后廖某多次催办无果,且要求退款被拒的情况下,于2020年12月向公安机关报警。2021年3月,民警将徐某俊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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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俊无视国家法律,以假借为老年人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之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处罚金20万元,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金额。

法官说法

随着我国社保待遇越来越好,群众的参保意识也在不断加强。由于老年人群体防范意识相对薄弱,是诈骗案件的高发群体。在此提醒各位老年人朋友,在办理社保养老业务时要先了解相关政策,通过正规途径办理,切勿轻信他人代办“养老保险”,以免掉入诈骗陷阱,最终得不偿失。

此外,对于其他所谓能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开展“养老帮扶”等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涉及金钱交易的多和子女商量,若遇到疑似诈骗活动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