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32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51人。

● 本次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102.7865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7.49元/份。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102.786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2%。

● 股票期权拟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 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和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10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1年7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首次授予344.2889万份股票期权和344.288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1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预留授予13.4148万份股票期权和13.414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9、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注:本激励计划预留剩余1.0452万份股票期权及1.0452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并失效。

(三)历次股权期权及限制性股票调整情况

1、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由247.8860万份调整为347.0404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10.3286万份调整为14.4600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3.51元/股调整为37.79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7.8860万股调整为347.040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3286万股调整为14.4601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6.76元/股调整为18.69元/股。

其次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64人调整为359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由347.0404万份调整为345.3271万份;《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364人调整为359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347.0404万股调整为345.327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股票期权登记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其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382万份。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59人调整为356人,首次实际授予数量由345.3271万份调整为344.2889万份。在公司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其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382万股。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59人调整为356人,首次实际授予数量由345.3271万股调整为344.2889万股。

3、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37.79元/股调整为37.49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44.01元/股调整为43.71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8.69元/股调整为18.39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2.01元/股调整为21.71元/股。其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期间进行了调整。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760份。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356人变更为351人,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44.2889万份调整为342.6129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尚未行权/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7月19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7月18日届满。

(二)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等待/限售期届满后按照《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51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对不符合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的说明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后续将注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1、首次授予日:2021年6月18日

2、行权数量:102.7865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行权人数:351人

4、调整后行权价格:37.49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2023年7月18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注:上述可行权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51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786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42%。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注:上述可解除限售数量已剔除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需要后续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35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及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35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解除限售事宜。

六、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行权和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二)《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26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邵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 2022年5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7月1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为71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2022年5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同时,公司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期间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徐法伟、周光雨、邹治臣、丁北峰、侯亚茜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等待期和限售期将于2022年7月18日届满,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为351名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和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22年修订)》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28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7.18元/股调整为6.88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19年6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5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www.chinahiron.com)发布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的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19年6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39)。

3、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42)。

4、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是2019年7月2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19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6、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5.51元/股调整为7.18元/股,并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10、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7.1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338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14、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18元/股调整为6.88元/股,后续公司将为71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66.188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1、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51元/股。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定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4月16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10.65元/股((15.51-0.60)/(1+0.40)=10.65元/股)。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决定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6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7.18元/股((10.65-0.60)/(1+0.40)=7.18元/股)。

2、本次调整事由

公司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4,511,663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353,498.90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3、本次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4、本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2年5月31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除权除息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为6.88元/股(7.18-0.30=6.88元/股)。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经除权除息调整后应由7.18元/股调整为6.88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27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监事2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梅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2022年5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7月1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为71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2022年5月31日,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同时,公司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期间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徐法伟、周光雨、邹治臣、丁北峰、侯亚茜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其不再具备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等待期和限售期将于2022年7月18日届满,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拟为351名符合行权条件和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和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187 证券简称:海容冷链 公告编号:2022-029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6.1881万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7%。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后续办理完成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为71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66.1881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2019年6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5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www.chinahiron.com)发布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的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19年6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9-039)。

3、2019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19-042)。

4、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日是2019年7月2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19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结果公告》。

6、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7、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15.51元/股调整为7.18元/股,并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10、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按照7.18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338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14、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7.18元/股调整为6.88元/股,后续公司将为71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66.1881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注1、注2:表格中数量已根据2019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情况进行了相应调整。

注3: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后续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手续,并于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发布相关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三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授予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2019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

(下转B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