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请问西海岸新区(老黄岛)初中招生时间以及具体安排是怎样的?

西海岸新区答复:您好,来信收悉。您咨询的问题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了落实。经落实,按照目前招生政策,招生第二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月9日—7月13日,报名对象为本区户籍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1、2、3、4)以及报名本区民办中小学的学生(学位类型1、2、3、4、5)。具体时间安排建议关注新区教体局发布的“全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感谢您对青岛西海岸新区的关注与支持!

附: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招生计划

全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60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8000人。

招生原则

(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

各学校要根据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情况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各小学、初中的招生计划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当年毕业班数、学校规模、片区生源等情况最终确定。

(二)继续实行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同步招生

全区民办小学和初中招生按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44号)、《青岛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方案》(青教通字〔2020〕29号)要求进行,与公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条件与公办学校相同,招生范围原则上限于青岛西海岸新区。

(三)严格足球后备人才选拔工作

各学校要按照《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足球后备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青西新教体字〔2022〕163号)要求,做好足球后备人才招生工作,最终录取学生名单需报区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和普教科备案。

(四)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有关要求,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解读、信访接待、问题解决等工作。

(五)强化控辍保学责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要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到学区内学校提出申请,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全区各普通中小学要对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实地摸排,主动对接社区居委会、村委、残联等机构,及时向其监护人送达入学通知书,确保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各普通学校优先采用随班就读方式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至相应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招生片区内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要组织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

区特殊教育中心面向全区招收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就读。适龄视力、听力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到青岛市盲校和青岛市中心聋校就读。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培智类残疾儿童少年。

公办学校学位类型

全区公办小学、初中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宅情况将本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5类,按录取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学位类型1: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2: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与监护人住宅房产不一致,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3:本区户籍儿童,落户地址在学校片区内,儿童及其监护人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内均无自有住宅房产;

学位类型4: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住宅房产在学校片区内;

学位类型5: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儿童,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租房居住。

报名入学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

文华中学和博文中学面向新区四中、新区六中、弘文学校和文汇中学的招生片区招收自愿报名的学生。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月6日

2.学校审核时间:7月7日

3.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8日

第二阶段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月9日—7月13日

2.报名对象:本区户籍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自购房学生(即学位类型1、2、3、4)以及报名本区民办中小学的学生(学位类型1、2、3、4、5)。

3.学校审核时间:7月14日—7月16日

4.民办学校公示时间:7月16日

全区各民办学校须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公示符合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名单,并公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优待政策不参加电脑派位直接录取的学生名单。

5.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时间:7月17日

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6.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24日

第三阶段

1.报名信息采集时间:7月25日—7月27日

2.报名对象: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租赁房学生(即学位类型5)和计划继续报名本区民办学校的学生(未被录取的符合公办学校的五种学位类型的学生都可报名本阶段的民办学校)。

3.报名方式:

报名公办学校的,家长根据房屋租赁备案地址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报两个志愿:

一志愿必须为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地址所对应的学区公办学校,其中租赁在热点学校区域,该热点学校已无学位的,一志愿只能为空。请家长如实选择一志愿学校,一志愿填写错误的将直接进入二志愿的录取。同时建议家长在学生数较少的学区租房居住;

二志愿可根据各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报名(二志愿可不受租赁地址及学校划片范围的限制)。

报名民办学校的,家长可选择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中小学报名。如本阶段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将按剩余学位数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4.一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7月28日—7月29日

5.一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7月30日(未被一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请家长关注二志愿学校的审核通知)

6.二志愿学校审核及录取时间:7月31日

7.二志愿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1日

补录阶段

1.报名对象:在以上报名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报名信息采集时间:8月4日

3.报名方式: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进行报名。

4.录取方式:

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民办学校招生方式同第三阶段。

5.学校审核时间:8月5日

6.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时间:8月6日

为确保安全,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通常各阶段开放报名的第一天注册登录人数较多,容易发生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三个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

全区公办、民办中小学继续实行招生报名“一网通办”。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本人手机下载安装“爱山东·青e办”APP或“爱山东”APP,进行注册及身份认证后,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

报名平台在每个报名阶段的首日0:00开放,直至每个报名阶段最后一天的24:00关闭。除补录阶段外,其他报名阶段不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为避免网络拥堵,建议家长在前三个报名阶段错开报名高峰,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在每阶段的报名信息采集时间段内,家长可随时登录平台修改报名信息。信息采集时间截止后,系统关闭,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

网上报名的准备材料及审核方式

本区户籍的儿童

家长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进行审核确认;

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非本区户籍的儿童

儿童父母一方需持有青岛西海岸新区(以下简称“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

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劳动合同、社保卡(同时提交由合同单位为其在新区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社保明细)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

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连续满半年。

于入学材料的具体要求

●自购房或租赁房的房屋用途:须为住宅、居住或商住两用。

●期房:已购买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如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在孩子入学当年的8月31日前,并且确已实际交房,可使用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作为孩子入学的报名材料,需在招生平台中上传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相应照片,并由报名学校审核原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登记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应连续满半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自购房产的产权人或租赁房产的承租人需为孩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居住证须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安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

●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社保明细需是用工单位为其在我区连续缴纳的,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应连续满半年以上,家长需在孩子入学前保证社保缴纳的连续性。

●如提供营业执照,其经营者或法人需为孩子父母,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经营地址在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营业执照的登记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应连续满半年以上。

录取方式及录取原则

1.公办学校

公办中小学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本区户籍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本区户籍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来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

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2.民办学校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省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

2022年起,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民办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进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家长需提供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经学校、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捆绑派位。

未被录取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户籍、房产等信息在后续相应报名阶段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后续阶段依然开放报名。如后续阶段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将按剩余学位数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家长到民办学校参加电脑派位时,须签订《青岛西海岸新区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协议》并保留好回执,不签订协议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

3.如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在补录阶段后仍未被录取,则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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