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骑乘电动自行车的
小伙伴们来说
有一件事一定不能忘记
那就是
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
6月10日17:17公园街建设路口 武某平
6月10日17:20公园街建设路口 宿某萍
6月10日17:48七一路公园街口 王某
6月10日17:48和平街新建路口 徐某薇
6月10日17:55和平街七一路口 王某
6月10日18:20长征街七一路口 郭某霞
6月10日17:50和平街新建路口 白某
6月10日16:35公园街新建路口 张某
6月10日17:35和平街新建路口 徐某璐
6月10日16:05公园街七一路口 赵某平
6月10日17:53和平街新建路口 杨某
6月10日17:25和平街新建路口 姚某康
6月10日18:20长征街七一路口 师某莲
6月10日16:35公园街新建路口 李某达
6月10日16:25公园街新建路口 蒋某明
6月10日18:48长征街七一路口 张某奇
6月10日18:45长征街七一路口 任某
忻州交警温馨提示:
广大骑乘人员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切勿让安全头盔沦为摆设。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来源:忻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