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提问
"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经济补偿时加班费是否算在内?”
专业律师解答
虽然我们常说当当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应当给与经济赔偿或者二倍赔偿,这个赔偿的基数是按月工资的标准计算,那么,这个月工资是否包括加班费呢?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问题。
一、工资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资总额有下面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经济补偿是按照什么基数计算?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应得工资计算,其中是包括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的。注意:此处并没有包含加班工资。
三、工资内容和经济补偿金内容不同,那么经济补偿会计算加班费吗?
不一定。根据实践,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做法。
以上海为例,上海市认为经济补偿不包括加班工资,以我国的《劳动法实施条例》中的明确规定执行(也就是我们的第二点)
但北京则认为,计算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时,应当包括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
法律依据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审理劳动案件法律使用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计算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时,应当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其中包括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还包括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