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减税降费、融资便利、房租减免等方面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6月14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多部门联合为中小企业详解政策红利。

一起来看,中小微企业都可以得到哪些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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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得到“10+5”的帮扶

全省中小微企业户数从2015年的39.5万户增加到2021年的79.13万户,年均增长12.3%。截至今年5月底,达到82.37万户,同比增长11.36%,占全部企业(90.70万户)的90.8%。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寇杰用一组数据说明,庞大的中小微企业已成为我省经济的“毛细血管”,发挥着重要作用。“保中小微企业就是保市场。”为推动中小微企业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我省出台《工作方案》,以“十大专项行动”和“五个加力政策举措”组合拳为中小微企业纾困。

“十大专项行动”包括:财政惠企、减税降费、融资便利、稳岗就业、保通保畅、清欠活企、创新创业、企业培优、复工复产等专项行动。“五个加力政策举措”即加力房租减免、加力税收优惠政策、加力融资服务、加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加力困难行业帮扶。

可以得到税收政策“组合拳”的支持

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中小微企业是受益最大的群体。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2022年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具体税收政策内容主要包括退、减、免、缓四个方面,是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组合拳”。

退税政策——

今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6个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于6月底前一次性退还中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进一步留抵退税政策范围扩大到“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于泳介绍,4月1日-6月9日,已有557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上,再加上一季度继续实施此前出台的留抵退税老政策25亿元,已累计有582亿元退税款退到纳税人账户。已获得退税的纳税人中,小微企业占比95.6%,共计退税372亿元,占比66.9%。退税资金已经直达中小微企业,切实为企业“输血”“活血”,解决了资金周转压力。

减税政策——

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个人所得税和“六税两费”等支持方面。

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即小型微利企业这部分应纳税所得额的实际税负由10%降至5%;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实施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至100%;

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按照一定比例可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2022年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并延长期限。“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云南减征幅度按国家授权范围50%顶格执行;

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大至全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执行期限延长到2024年12月31日。

免税政策——

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促进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租税收政策。针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含单位和个人),2022年免租期间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成免租期,实施相应的减征。

缓税政策——

延缓缴纳税费的范围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第一,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照去年政策已经延缓缴纳的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

第二,延缓缴纳制造业中小微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的期限为6个月。截至6月9日,继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政策累计缓缴税费35亿元。该项政策相当于国家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将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宏观调控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以获得更好培育

寇杰表示,我省将挖掘、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截至目前,全省构建了以1000户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为基座、307户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骨干、52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尖端的中小企业“金字塔”体系。

为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确定结对银行,组织一对一融资对接。推动政策解读进企业、跟踪帮扶服务进企业、政策落实兑现进企业。组织全省公共服务机构选派“助企服务员”,本年度对全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地走访,为每家企业至少解决1项困难。

可以给创新创业搭平台做培训

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李媛说,我省将开展创新创业平台全覆盖行动。培育创建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平台,实现对全省州(市)政府所在地、经济大县全覆盖,对本科院校全覆盖,对省级重点园区全覆盖,对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妇女等重点群体全覆盖。

同时,支持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返乡人员等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创业就业。开展创新创业个人典型示范行动。开展创新创业之星、云岭工匠等选拔活动,选树创新创业典型,推广创新创业经验,增强典型示范作用。

可以获得直达企业的稳岗资金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石丽康介绍,今年,云南省已经完成了首轮发放,超过4.62亿元的稳岗资金已经直达企业,惠及3.62万户企业,惠及职工105.3万人。

此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受益主体从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6类市场主体。同时,参保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由60%提高到最高返还标准90%执行。

据了解,云南省从2015年开始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政策实施7年多来,总共向15.63万户次的企业发放了40.69亿元的稳岗资金,对冲了企业的用工成本,缓解了经营压力,稳定了职工队伍,得到了企业的普遍好评。

可以为企业和个人减轻缴费负担

除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外,人社部门还推出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措施,组成了“降、缓、返、补、扩”五个方面稳岗促就业政策组合拳。

“降”: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2022年1至5月,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轻约9.95亿元的缴费负担。

“缓”: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将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从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医药制造等17个行业,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补”: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和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等。其中,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是新政策,主要目的是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对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的地区(以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布为准),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大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实际参保缴费职工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同一企业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

“扩”:就是一次性扩岗补助,也是新政策。即: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可以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经纬介绍,4月末,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877.9亿元,同比增长26.9%,分别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2个、17.1个百分点;中小微企业贷款户数5.7万户,同比增长18.4%;1-4月,全省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83%,较去年同期下降11BP,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今后,针对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首贷、信用贷投放力度,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等方式助企纾困。特别是针对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住宿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我们已经联合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部门制定了针对性措施清单,推进金融政策加快落地。4月末,全省交通运输、住宿餐饮、文化娱乐业贷款余额8620.8亿元,同比增长19.7%,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9.9个百分点。

可以获得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

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杨秀文介绍,2021年,省级财政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统筹用好省级资金,投入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达35.3亿元。

在年初预算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统筹财力增加安排5亿元,聚焦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引导各州(市)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将2022年省级财政惠企资金纳入省级扩围参照直达资金范围,建立直达基层快速惠企机制,促进政策效应及早发挥。

全面顶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实施减税降费专项行动,为中小微企业降本减负。今年以来,全省共办理留抵退税超55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接近3.5万户。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闵楠 摄影报道

责编 王利绚

校对 易科彦

编审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