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火灾无情,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每个部门、每个干部职工、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3月31日,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行动,多措并举落实森林草原灭火职责。

清明将至,公墓是缅怀先烈、追思祖先重要场所之一,让追思者要怎样做到文明祭扫,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森林草原执法人员来到汶川县公墓开展火险源执法巡查,向公墓管理人员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以及处置办法和措施。

春耕生产,田间地头一颗火种将酿成一起火灾事故。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防灭火宣传小分队来到威州镇新桥帮扶责任村,走村串户向村民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政策,发放《森林防火条例》、《汶川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令》宣传资料。帮扶责任人与结对帮扶的村民建立电话随访机制,做到户户都有防火明白人,家家都是防火主体。

以案释法,牢记森林防火“十不要”。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灞州镇人民政府联合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执法宣传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执法处罚案例的讲解,让镇、村干部和群众知道森林草原相关法律知识,明白违法后果,提高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在此次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汶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走访村民700余人次,发放《森林防火条例》、《汶川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禁令》2000余份,悬挂防灭火宣传标语80副,全局89位职工全部签订了《公职人员带头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遵守省、州、县政府发布的防火、禁火命令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职尽责,工作到位,为打赢这场森林草原防灭火保卫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石渠县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市场新观察 3613378752#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