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22-047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胡春晖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公司办公楼5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197,834,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9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84,776,2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82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6人,代表股份13,058,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7人,代表股份13,058,7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6人,代表股份13,058,0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5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以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792,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16,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6%;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05%;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9%。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804,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28,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95%;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804,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28,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95%;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804,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28,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95%;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792,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16,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6%;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792,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16,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76%;反对4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代表股份184,775,533股,占总股本的10.83%,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28,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95%;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028,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95%;反对3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532,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75%;反对30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57,0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897%;反对30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7,743,6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2%;反对9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68,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62%;反对9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334,1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870%;反对11,500,1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9353%;反对11,500,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06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366,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034%;反对11,467,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42%;反对11,467,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366,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034%;反对11,467,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42%;反对11,467,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366,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034%;反对11,467,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42%;反对11,467,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366,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2034%;反对11,467,6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1,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842%;反对11,467,6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胡春晖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6,329,974股
15.02.候选人:选举卢顺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6,508,284股
15.03.候选人:选举朱文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6,523,270股
15.04.候选人:选举李文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6,350,37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胡春晖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554,441股
15.02.候选人:选举卢顺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732,751股
15.03.候选人:选举朱文希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747,737股
15.04.候选人:选举李文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574,838股
胡春晖先生、卢顺民先生、朱文希女士、李文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选举陈伟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6,735,272股
16.02.候选人:选举朱玉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6,779,990股
16.03.候选人:选举王芸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96,792,67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选举陈伟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959,739股
16.02.候选人:选举朱玉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004,457股
16.03.候选人:选举王芸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2,017,138股
陈伟华先生、朱玉华先生、王芸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选举张平森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96,779,270股
17.02.候选人:选举章涛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96,508,27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选举张平森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2,003,737股
17.02.候选人:选举章涛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股份数:11,732,737股
张平森先生、章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陈伟华先生、严刚先生、刘萍女士及王芸女士进行了年度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鲍卉芳、杨丽薇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2-048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结束后,经全体董事同意,新产生的董事会于当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胡春晖先生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朱军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胡春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董事同意,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召集人,以下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此外,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由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如下:
(一)总经理:梁云先生。
(二)副总经理:朱晓佼女士、周咏志先生。
(三)财务总监:杨晶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蒋孝安先生。
(五)证券事务代表:曲宏博先生、李国玲女士。
以上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
联系电话:0795-3266280
传真:0795-3512331
电子邮箱:jiangte002176@aliyun.com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梁云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起任公司专用事业部总经理,2012年兼任天津华兴电机公司董事长,2016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8月起任公司总裁。
梁云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直接持有11,25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7%。
梁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朱晓佼女士,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中级采购职业能力等级资格。历任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9年5月加入本公司,担任总裁助理和采购总监职务。
朱晓佼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但因认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200万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89,091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2%。
朱晓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周咏志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至2019年,任江西江特锂电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执行副总、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8月至今,担任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职务。
周咏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但因认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50万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66,818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9%。
周咏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杨晶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会计学本科学历。2006年至2009年在公司财务部工作,先后任会计、主办会计;2010年1月至2019年6月任监审部经理。2009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本公司监事,2019年8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杨晶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杨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蒋孝安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拥有证券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高级理财规划师。历任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富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加入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和投资总监职务。
蒋孝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但因认购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50万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2,273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
蒋孝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曲宏博先生,中国国籍,1993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专员,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经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曲宏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
曲宏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李国玲女士,中国国籍,1993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历。2017年至2020年在公司财务部工作,先后任下属子公司会计、主办会计,2020年12月至2022年6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国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
李国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2-049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结束后,经全体监事同意,新产生的监事会于当日在监事会主席办公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由张平森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张平森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22-050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聘任朱军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朱军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自公司改制以来,分别担任了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和董事职务,在公司拥有极高的威望,是公司的精神支柱、灵魂人物,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卓越贡献。朱军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为公司的发展倾注了全部的心血,带领公司紧紧抓住行业发展的多次历史性机遇,大胆改革、勇于创新,使公司不断发展壮大,成功带领公司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并发展壮大成为江西省市值前列的上市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朱军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因董事会换届,朱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基于朱军先生对行业及公司的深刻理解和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朱军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朱军先生作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将继续为公司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以更好地为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公司名誉董事长,朱军先生并非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
承担亦不履行董事职责,仅作为公司非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会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45.8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03%(朱军先生和卢顺民先生共同控制的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087.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1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来朱军先生将继续严格履行任职期间做出的相关承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