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特岗教师招聘聘期待遇如下:

1.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有关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按照国家与省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特岗教师,各设岗县教育(体)局要落实好其各项待遇保障,按照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2.应届毕业在全省51个脱贫县和冷水江市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硕士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连续资助3年(中途离开基层单位的,自离开后不再享受),每年11月底前向设岗县市区教育(体)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

3.特岗教师服兵役。服役前必须书面向所在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服役期间,保留其特岗教师资格。服役期满,要求重新上岗者,须在服役期满后1个月内向省特岗办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请的,纳入当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当年8月1日后提出申请的,纳入下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经批准重新上岗者,不需要重新考试,由原设岗县教育(体)局直接安排上岗,履行本年度招聘的特岗教师的职责及服务期。服役时间不计入特岗教师服务时间。

以上内容来源于《2022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