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编自导“强奸案”报复债主,却没想到警方从其手机中发现端倪,“报警人”变成了“嫌疑人”。随着警方细致深挖,一个电诈“跑分”洗钱团伙被警方查获,团伙19名犯罪嫌疑人被沈阳皇姑警方抓捕归案。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在处置一起“强奸”警情过程中,经过深挖细查,发现并打掉一个电信诈骗“跑分”洗钱犯罪团伙,杨某(男,42岁)等19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捕归案。

5月16日晚9时许,沈阳皇姑公安分局新乐派出所接到男子杨某报警,称其“妹妹”25岁的于某某被人“强奸”,并在某公寓楼内失联。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并找到了于某某及另一男子张某某。经现场盘问,于某某称张某某对其实施了“强奸”。民警将于某某、张某某带回公安机关调查,报警人杨某也带着两个朋友一起来到了公安机关。

在对报警人杨某进行询问时,民警发现杨某与其所谓的“妹妹”于某某竟然相互不知道对方姓名,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经过进一步工作,杨某交代其欠张某某1.4万元钱,张某某曾多次向其催要。因此,杨某对张某某怀恨在心,便通过手机聊天软件伪装成女子引诱张某某“上钩”,再通过其朋友24岁女子孙某找到了于某某,指使于某某与张某某发生关系。随后,杨某便报警告张某某“强奸”,想以此让张某某获罪,摆脱被其追债。

5月17日凌晨3时许,根据杨某的供述,民警在皇姑区某公园附近将孙某抓获。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民警在杨某的手机里发现了大量涉嫌电信诈骗刷单“跑分”洗钱的相关记录。而此时,陪同杨某一起来到公安机关的32岁男子曹某某和32岁女子赵某某正坐在距离派出所不远的私家车内进行“跑分”洗钱犯罪活动。随即,民警将二人抓获,并在车内查获大量POS机、银行卡、手机卡等涉案设备。

根据犯罪嫌疑人杨某、曹某某和赵某某三人的供述,民警迅速赶到铁西区沈辽路附近某公寓内,将该电信诈骗团伙的另外1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当场查获11部POS机和100余张涉案银行卡。经核查,每张银行卡的转账流水均在40万至50万人民币之间。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犯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孙某、于某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犯罪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曹某某、赵某某等16名电信诈骗团伙成员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辽沈晚报记者 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