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近日,日照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日照银行因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理财投资的非标资产期限与理财产品期限不匹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罚款70万元。

同时,对机构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用途监管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直接管理责任的张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警告。对机构理财投资的非标资产期限和理财产品期限不匹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直接管理责任的王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警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日照银行的前身是日照市商业银行,成立于2000年12月28日。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企业法人股份及自然人股份共同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9 年 2 月 26 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日照商业银行更名为“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照银行”。2020年3月9日,“2019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发布,日照银行排名第93位。企查查显示,其法定代表人为王森。

据了解,日照银行2021年以“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活动为主线,厚植合规文化,以理念引导人、以考核约束人、以培训教育人、以案例警醒人,员工合规意识明显增强、全行合规氛围愈发浓厚,合规文化建设与经营管理实现“同频共振”。其效果如何,值得深思。(文/中宏网山东 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