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海关总署印发《关于促进外贸保稳提质的十条措施》,其中第七条提出,要“加快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注册/备案”。

5月20日,海关总署再次发布工作消息,称:自2022年5月11日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进一步减少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得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广泛欢迎。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流程

★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拟从事出口的食品生产企业。

(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可追溯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保证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出口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过程持续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要求;进口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相关要求。

一、初次备案 申请流程

1、登录【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或【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应材料。

ps:首次使用需自行申请账户并请下载使用手册

  • 备案管理系统

http://qgs.customs.gov.cn:10081/efpe/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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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互联网+海关

http://online.customs.gov.cn/

2、隶属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

(1)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核发《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2)不符合受理条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流程结束。

(3)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告知申请人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齐材料后再次上传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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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

▼申请材料

填写《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表》,盖章后扫描上传电子版。

▼申请表下载途径

打开【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官网→办事指南→企业管理和稽查→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办理材料目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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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案变更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生产企业地址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15日内,通过中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http://qgs.customs.gov.cn:10080/efpe)向原发证海关递交申请材料,原发证海关对申请变更内容进行审核。变更申请材料齐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的,准予变更。

三、备案注销

申请人需要注销《备案证明》的,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后,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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