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据“交通运输部”官微,近日,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警示通报了存在疫情防控通行过度管控、重复核酸检测等问题的地方,央视报道指出,这是首次向社会通报近期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被警示通报的涉及河北张家口,安徽合肥、安庆,陕西商洛的部分高速口防疫检查点。

南都记者注意到,这是首次有地方因疫情防控通行过度管控等问题被国务院警示通报。通报强调,各地要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核酸检测结果要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得重复要求检测等。通报再次强调,对于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造成物资供应短缺或中断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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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号。

近一个月来,中央多次召开重要会议,密集出台政策聚焦物流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稳经济一揽子措施中多项致力于打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6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交通运输部考察,强调要进一步畅通交通物流,保障市场主体运行,稳住经济大盘。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防止层层加码、一刀切,齐心协力推动货运量尽快实现正增长,为二季度经济合理增长提供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包括浙江、安徽、甘肃、江西、山西等地发文调整跨省流动防疫政策,严禁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其中,6月9日,安徽发文,严格执行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撤除省内普通公路防疫检查点。

劝返、不许下高速、重复核酸检测,合肥等4地被警示通报

据报道,4月18日全国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全国交通网络总体畅通,主要物流指标稳中向好,重点枢纽逐步复工达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个别地区疫情防控通行过度管控、重复核酸检测等问题仍零星散发。近日,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警示通报,通报了近期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河北张家口下花园西高速口防疫检查点对所有外来货车司乘人员,不论是否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都要求重新做一次“核酸检测+抗原检测”;不论司乘人员通信行程卡是否带*号,一律要求登记报备,否则不允许下高速。

二是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沪渝高速安庆收费站(眉山出口)防疫检查点对来自外省低风险地区的货车司机要求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合肥市方兴大道收费站防疫检查点对所有外地货车司机以“留取核酸检测样本”名义,变相强制开展核酸检测。

三是陕西省商洛市商洛东高速口防疫检查点对来自外省涉疫地区货运车辆,一律进行劝返,限制货运车辆通行。

坚决防止擅自设置防疫检查点等问题反弹回潮

通报指出,交通物流是市场经济的经脉,也是保障民生、防控疫情的重要支撑。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全国一盘棋,确保交通物流畅通。李克强总理在交通运输部考察时指出,要进一步打通交通物流大动脉和微循环,加强重点行业、区域和企业货运保障。

通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巩固打通交通大动脉、畅通物流微循环工作成效,确保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港口码头和航道船闸应开尽开,规范防疫检查并接受社会监督。要坚决防止擅自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擅自设置防疫检查站点等问题反弹回潮,确需关闭或关停的,应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

各地要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

通报强调,各地要全面取消对来自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对于司乘人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货运车辆,在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并符合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可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等闭环管理措施保障通行;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实行“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可对防疫检查点至目的地实行闭环管理措施;同时实行核酸检测结果动态追踪机制,一旦发现结果为阳性,立即通知前方实施管控措施。

要落实好重点物资车辆通行证制度,对于持有通行证且符合防疫要求的货车,保障其快速便捷通行;对于没有通行证但符合防疫要求的货车,各地也应当保障其正常通行,不得以车辆未持有通行证为由限制通行。

核酸检测结果要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得重复要求检测

通报要求,各地要加强统筹调度,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服务,原则上防疫检查点都应就近配套设置充足的核酸检测点,在车流量较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加密设置核酸检测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货车司机等物流从业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核酸检测结果要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得重复要求检测。

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造成物资短缺的,要严肃追责

通报强调,各地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全面落实物流保通保畅事项即接即转即办要求,及时处理货车司机和企业反映的各类不通不畅问题。

要进一步加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的监督指导,灵活采取重点时段抽查和常态化检查相结合、线上调度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力度,深入排查问题隐患,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和精准度。

要建立督办转办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货车司机举报、检查中发现的通行过度管控层层加码、重复核酸检测、擅自阻断运输通道等问题,要立即督办转办,及时协调处理,同时加强警示通报,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于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造成物资供应短缺或中断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防疫通行过度管控问题反复出现、督办转办问题解决不及时不到位、货车司机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地区,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开曝光。

安徽等多地调整跨省流动防疫政策,严禁层层加码、过度防疫

6月9日,安徽《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设置全省公路防疫检查点的通知》发布,要求严格执行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其中,对14天内无本土病例(赴外省援建返回、“点对点”闭环管理的阳性人员不计入)的地市,撤除省内(市际、县际)普通公路防疫检查点。

南都记者注意到,近期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包括浙江、安徽、江西、山西、甘肃等地发文调整跨省流动防疫政策。山西、江西等均强调严禁层层加码、过度防疫,努力用最小代价实现最大防控效果。

山西《关于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提出,6月10日起,做好入晋车辆保通保畅,各地要全部取消省内普通公路在市、县(市、区)界设置的防疫检查点,全面恢复车辆通行。对省外入晋返晋的客车,司乘人员扫“入晋检疫信息登记码”后,分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6月7日,浙江发布《关于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加快人员货物自由流动的通知》,提出分类分级做好省外来浙返浙人员管理。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无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来浙返浙并自由流动,不准对其采取强制劝返、隔离等限制措施;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浙返浙人员,倡导其在来浙首站进行免费的“核酸+抗原”双检测,抗原检测阴性后即可自由流动。另外,浙江于6月8日、10日、11日相继更新上海市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江苏则对低风险地区的客、货车辆和人员,全面取消防疫通行限制,高速公路出口不再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予以快速放行。据“江苏交通”官微,至5月30日18时,本轮疫情期间设置的337个普通公路查验点,除苏州保留与上海接壤的2个查验点外,其余全部撤销。

6月2日,江西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措施调整的紧急通知》,提出低风险地区和无本土疫情的县(市、区)之间人员(含各类学生)可以自由有序流动,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行核酸落地检。防疫检查点方面,除由设区市及以上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设立的外,其他各类防疫检查点一律取消。

采写:南都记者陈秋圆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