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记者王丽丽 通讯员肖鑫钰 刘文琪)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新疆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助力疫情防控支持自治区经济稳增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营造适宜货币金融环境、做好稳企纾困和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围绕重点领域提供金融支撑、优化涉外金融服务、完善保障机制等五方面提出十七条具体措施,促进金融资源向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倾斜,助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创业、稳经济增长。

6月9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了解到,《通知》指出,贯彻信贷投放扩增量、稳存量的工作要求,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和定向直达工具,做好前瞻性贷款规划布局,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进一步增强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保持全年信贷均衡投放。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持续推动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通知》要求,发挥新疆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信贷尽职免责申诉协调机制作用,认真开展暖心行动和“四进”(进协会、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活动,探索创新针对性金融产品,持续增加小微企业信贷供给,建立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落实疫情期间特殊金融政策,强化受困市场主体金融帮扶,持续做好基础金融服务。

《通知》明确,当好金融稳投资主力军,立足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区域战略布局,聚焦交通、能源、水利、通信、城镇等领域,合理配置金融资源,加大中长期信贷投入,扎实做好重大项目资金支持和推进工业强区战略实施。着力加大对科技、绿色低碳、乡村振兴等的金融支持。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

《通知》强调,落实便利化政策,深入推广使用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稳步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优化外汇管理和跨境人民币服务。推广“综合服务窗口”应用,鼓励企业网上办理行政许可业务,进一步提升涉外经济服务水平。持续加强服务市场主体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有效防范涉外企业汇率风险。

《通知》提出,平衡好信贷增长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对资金流向、风险情况的监测,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中国人民银行要发挥考核督导作用,强化正向激励,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