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防疫工作指引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及涉考人员健康情况监测

1.所有考生须注册“粤康码”信息,提供考前48小时(以6月26日开考第一科计算)核酸阴性证明,并遵守我市防疫要求。个别因生僻字、证件类型等原因无法正常注册粤康码的考生名单,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汇总上报市招生办。

2.目前尚在我市以外地区(含省外及本省外市)的考生,由报名点或学校统计后报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并通知考生在严格遵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于6月12日前(考前14天)返回本市。考生因疫情(被隔离或封控管控)等特殊困难无法按要求返回的,须提前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告。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目前状态、信息造假、拒绝配合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信息摸排,由此导致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6月12日起,对所有考生实行考前连续14天健康监测。所有考生须通过粤康码进行健康申报。市内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监测记录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由所在学校汇总,集中申报;市外学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由考生本人(或亲属代替)每天13点前通过粤康码申报。

4.我市成立市、县(市、区)、学校、教师四级监督管理体系,负责监测辖区内所有报名考生健康申报情况,精准掌握每一名考生健康状况和行动轨迹。在校生每日健康申报管理工作由所在学校负责,社会考生由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5.有住宿条件的中学,建议考生从考前14天起统一在校内住宿。未在学校住宿的考生应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不到人群流动性较大场所、不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
6. 各地要按在校生(区分住校和走读)和社会考生(区分本地和外地)分类建立台账,全面及时准确掌握考生联系方式、健康状况和最新动向,确保一旦需要,随时可以采取措施。对特殊考生(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次密接考生、隔离、封控管控区考生及粤康码红黄码考生等),各地要安排专人跟进。
7.全体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应检尽检”要求,合理制定检测计划,开展核酸检测。所有考生必须于6月24 - 25日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积极协调属地卫生医疗部门落实“送检到校”或“送检到考点”。检测结果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于6月25日17:00前上报市招生办。
8.考试工作人员(含评卷、食堂、安保、保洁等人员)所在单位在考前(或 参加评卷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就医排查,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试工作人员(含食堂、安保、保洁等人员)必须于6月24 - 25日至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工作。参加评卷工作的人员(含后勤保障等人员)必须在7月2-3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9.6月12日之后,有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市(不含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考生家长或共同居住成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0.对健康监测情况不符合我市防疫要求的考生,不得安排与正常考生同考点(场)参加考试。

(二)考点周边环境防疫管理

1. 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为防止出现考点外送考人员聚集,各考点外围要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除本校原有师生员工外,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建议家长尽量不要在考点周边聚集陪考,考生车辆和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2. 加强食宿管理。各地各考点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2020年我省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协调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考试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要开展卫生防疫专项行动,对考生相对集中的考点周边住宿和就餐区域开展安全和环境卫生治理,对考点相关区域进行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食宿安全。
进一步加强考点食堂管理,包括所有食堂工作人员的行踪管理以及近14日体温和健康状况的管理等,同时要求食堂要特别加强消杀工作。尽可能不买进口的农产品或者冷冻的食品,食品一定要煮熟,不得生吃。实施分散用餐,在考点内集中用餐的要严格坚持分批次、错峰安排、保持间距,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确保安全。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订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有住宿条件的中学,宿舍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每个宿舍居住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人均宿舍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宿舍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设置通风设施。加强对宿舍的清洁通风,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天对宿舍地面、墙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应建立宿舍专人负责制,严格宿舍楼门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3.有序组织交通。建议有条件的地区统一组织公交或包车接送集中居住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往返;对分散居住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建议有条件的乘坐私家车往返,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要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三)考点环境管理

1. 对于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要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2. 考点警戒线围蔽区域内要有足够数量的活水龙头和洗手液,便于考生洗手。

(四)防疫人员配备和培训

1. 各地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派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检疫事宜以及对有可疑症状考生的专业评估。

2. 考点主考、副主考、监考员等工作人员要履行相应的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各考点增加一名副主考协助主考负责涉及疫情的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 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协调卫生健康部门,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内容。

(五)考点考场布置

1. 考点入口设置体温检测通道。设置1条带防护措施的发热考生专用通道和足够数量的正常体温考生通道,配置自动体温检测仪或手持式体温枪,对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规模较大考点应配备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设置快速检测通道。各考点要提前对考生入场体温检测速度进行测算,确保考生入场快速、有序、准时进行。体温检测通道旁设置具备防疫条件的临时观察区,安排卫生防疫专业人员值守,对体温检测异常考生进行复核和等候处置。

2. 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备用隔离考场布置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执行。备用隔离考场专用专设,不得与普通备用考场互相代替、交叉、混用。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3. 布置考场。低风险地区每个考场按30名考生进行编排,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考场安排考生人数可低于标准化考场要求)。

4. 设置备用隔离考点。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对于疫情防控形势的综合研判结果,合理设置备用隔离考点。

(六)准备防疫用品

各考点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 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及隔离考点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七)考场降温和通风

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洗。如使用冰块降温,应保证冰块及制冰使用的水卫生安全。在使用电风扇或冰块降温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使用分体空调,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使用管理。考前,使用中央空调的考点要对空调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测、评估,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议参照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清洗消毒。

二、考试实施

(一)考生入场、候考和考试
1. 考生于考前准时领取准考证。未申报健康码的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健康调查表,签署《个人健康调查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于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交给考试工作人员。考前要认真阅读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熟知考试的各项要求。

2. 考点入口检测体温。所有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必须佩戴口罩和检测体温,考生要注意与周边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考前60分钟起(规模较大考点可再提前),考点组织考生,沿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持间隔。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所有考生要求佩戴口罩,逐一检测体温,核查准考证,核酸检测证明。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可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发热考生凭准考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考点入口体温检测通道主要核查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根据考生规模配置足够数量的检测设备和工作人员,同一条体温检测通道,应安排2人分别检测考生体温和核查考生证件,确保快速、准确检测,避免大量考生在考点外聚集等候。

3.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

4. 除进行身份核验外,考生原则上应全程佩戴口罩。

5.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6. 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7. 考试期间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普通考场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如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使用分体空调的备用隔离考场应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条件允许的考点,应在考试期间持续开窗通风。

(二)备用隔离考场考务安排

1. 健康监测未达到当地防疫要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粤康码黄码的考生经考点卫生防疫人员评估可以在本常规考点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2. 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考试过程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3. 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4. 备用隔离考场考生的试卷和答题卡可以从本考点尾数考场剩余试卷(答题卡)中抽取或启用备用卷。如使用尾数考场试卷(答题卡),应由流动监考员和保密员2人共同护送试卷前往备用隔离考场,应确保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正式开考前领取到试卷和答题卡。如考点尾数考场距离备用隔离考场较远,则直接启用备用试卷(答题卡)。

5. 对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原考场对该考生不作缺考处理,在考场记事栏写明“***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6. 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试卷和答题卡从本考点尾数考场剩余试卷(答题卡)中抽取的,单独使用信封封装,并按规定使用密封条密封。

7.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在6月28日下午17时前将所有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市招生办。

8. 不同类型的特殊考生原则上不得安排在同一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三)考试结束

1. 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2. 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3. 每场(半天)考试结束后,应开窗通风换气20~30分钟,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同时对考生通道(含楼梯、电梯等)、考场、卫生间等场所和门窗把手、台面、开关等高频次接触物体表面定期清洁、消毒。地面可用含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拖拭干净;考生桌面等物体表面可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消毒剂用量不要过度,要保证间隔时间,确保消毒产生的刺激性气味等不对考生考试产生影响。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隔离考点、备用隔离考场的消毒工作在卫生防疫人员指引下进行严格终末消毒。

4. 每天考试结束后,还要对考点周边、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场所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异常情况处置

(一)考试期间,如发现有可疑症状者,由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报请市招生办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精心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二)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相关考生应就地隔离,其他考生有序撤离做好登记,协助疾控机构做好密接者判定及实施隔离措施。考点应及时联系医疗机构,将疑似病例送院治疗。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

(三)各考点应尽快收齐所有隔离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考生的核酸检测结果,及时上报。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本地在隔离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后,于6月29日下午18时前,将考生名单和结果整理、盖章后上报市招生办,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swr@jyzsb.com。如发现某考生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应第一时间上报。

四、常见消毒剂及配制示例

(一)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 84消毒液(标签上注明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99比例稀释;

2. 消毒粉(标识有效氯含量12%,20克/包):

1包消毒粉加4.8升水;

3. 含氯泡腾片(标签上注明有效氯含量500mg/片):

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五、其他工作要

(一)组考工作中的疫情防控措施要符合国家、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本指引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来源:揭阳市教育局招生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