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立法,是治理欠薪的利器。

近日,农民工芦某因为一笔欠薪迟迟未追回而犯了难,便来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法官在了解其多次讨薪无果后,积极安抚芦某焦急情绪,适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时审理了这起案件,最后以调解方式为农民工兄弟讨回工资,圆满化解这起纠纷。

2021年6月至9月,原告受被告雇佣到通化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楼盘项目上从事外墙保温工作,2021年9月工程已经完工。原告采取计件方式领取工资,工资总额21200元,已支付工资12700元,尚欠工资8500元未结清。

庭审中,魏禄峰法官得知事情经过后,了解到因为原告负责的工作虽已完成,但因为疫情影响,整体工程并未完全竣工,且原告芦某是跟随工程队到通化工作的,如果跳脱工程队施工工作单独给芦某工资,工程队的账就很难计算了。

第一次开庭结束后,法官认为原告芦某完成了自己应做的工作,工程未竣工不应成为农民工兄弟不能拿到自己应得血汗钱的原因,为了维护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能及时、足额的拿到自己应得的血汗钱。魏法官多次联系被告进行释法说理,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事实为依据,并向其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条文,被告终于明白农民工的血汗钱不应因开发商及非人为因素遭到拖欠,故向法官表示愿意及时支付原告工资,经法院积极沟通,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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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芦某如期拿回欠薪,顺利解决讨薪之忧。

农民工讨薪,事关民生大事。东昌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创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示范法庭精品工程,深入开展全省法院“基层法院建设年”活动,深度融合干警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