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官员自杀事件层出不穷,有的是被排挤,以死抗争,比如先前自杀的那位校党委书记;还有不少官员自杀则是被调查期间,受不了压力而自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官员非正常死亡方式有很多种,而大多数走上非正常死亡之路的官员,选的是高空坠楼和自缢。

这些官员为什么自杀?

体制内,话不能随便说,心事都得藏着,就算回到家里,也得不能随便讲。还有很多诱惑,比如贪钱贪色,一旦陷入就不得不用更多谎言和违法来掩盖。这就导致体制内的人,尤其是领导岗位的人,很容易出现心理问题。

据中央国家机关职工心理健康咨询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6年间,全国共有243名领导干部自杀,其中约半数被诊断为抑郁症。

当然,还有一些官员是想一死让纪委终止追查,从而让他们贪污的赃款能保留给家人。所以,当中纪委和巡视组已查到家门口,为防东窗事发、丢车保帅、保一世英名而自杀。他们认为死后,中央、政府和单位不会继续追查下去,一切劣迹,会随着一个人的死亡彻底被风吹散。

自杀官员能否“人死帐清”,一了百了?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徐业安自杀之前,其同事因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而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孔垂柱在死前,更是深陷私生活放荡淫乱并罹患艾滋病的传闻中。

事实上,如果该官员在生前确有违纪违法行为,即便自杀也无法一了百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

虽然死亡会对案件调查取证带来难度,而且我国法律规定,在检察机关侦查过程中、法院判决前当事人死亡的,需撤销案件或者终止审理。但这并不意味着贪腐官员生前的非法所得就不用被追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现有证据证明其存在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应当予以没收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查。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扣押、查询、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