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发现丈夫出轨,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这本来理所当然。但一定要注意,维权手段不能超越法律的边界。否则很可能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方,悔之莫及。

2022年6月7日,陕西宝鸡渭滨区检察院就披露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女子陈妮妮发现丈夫婚内出轨,于是假冒丈夫的名义,多次采取理由敲诈“小三”钱财12万余元。最终陈妮妮也被逮捕,并被依法公诉。

陈妮妮,39岁,家住陕西宝鸡。

陈妮妮发现其丈夫刘某某与女子周某某有婚外情,怒火顿时冲昏了她的头脑。于是,陈妮妮后使用自己的手机登录丈夫刘某某的微信号,并修改丈夫刘某某的微信号的密码使其再无法登录自己的微信号。

这样一来,刘某某的微信成了陈妮妮“专用”,她开始一直假借丈夫刘某某的名义和“小三”周某某微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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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陈妮妮以其丈夫刘某某的口吻,通过微信多次谎称自己因赌博被公安机关抓获,需要交钱“捞人”;跟周某某要钱。周某某不给,陈妮妮的敲诈手段就开始升级:她声称自己拥有二人开房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视频;将照片及视频打印出来张贴在周某某上班的超市及其儿子上学的学校门口;如果不给钱,就和周某某一家三口同归于尽,打断其儿子的腿等威胁话语。

周某某在惊恐之下,先后给了陈妮妮122000元。当然,她一直以为自己把钱给了刘某某。案发后,陈妮妮敲诈的122000元赃款已全部退赔给被害人周某某,并取得被害人周某某的谅解。

检方指控:陈妮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助、恐吓方式,敲诈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