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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财经6月7日电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将本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收取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阶段性降低至现行标准的50%,收费项目范围等其他规定不变。鼓励其他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这一规定实施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自2022年4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前已全额缴纳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付。(完)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