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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一家露天洗沙场,由于缺乏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导致了一场惨烈事故的发生——该厂经营者徐某没有在工作区域附近设置安全标志,也没有进行安全培训。结果凌晨时分,工人徐强(化名)操作失误,被卷入了洗砂机器,不幸身亡。2022年6月6日,安徽六安市叶集区检察院披露了此案详情。

徐某39岁,家住安徽六安。

案发前,徐某在六安市叶集区孙岗乡元东村租赁场地进行露天洗砂活动,雇佣被害人徐强等人开展日常生产工作。

案发当日凌晨3时许,正在洗砂场工作的徐强不慎卷入洗砂机器中致死。经查,徐某作为洗砂厂负责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未在工作区域周边设置安全标志,未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案发后,徐某甲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并取得谅解。

徐某的这桩罪行还未宣判,他就又犯事了——一天晚上徐某和朋友借酒消愁,到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民强南路一烧烤店吃夜宵时,徐某的朋友因喝酒一事与被害人尤某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摔倒在地,徐某本来就心气不顺,遂上前殴打尤某某,手持啤酒瓶将尤某某左脸部位砸伤。经鉴定,被害人尤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这回徐某的两宗罪行被一并处理。检方指控,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在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在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