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门口安装一个摄像头,却被漂亮女邻居起诉,法院还判决违法,这是为什么呢?真实案例改编,人物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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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帅哥名叫猪八戒,买了个高清摄像头装在自家门口。隔壁漂亮的女邻居小嫦娥不乐意了,一纸状把猪八戒给告了。法院判决猪八戒拆除摄像头并删除监控记录。法院认为,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行为本身是不违法的,法无禁止即自由,但是,不能侵犯他们的隐私和公共安全。原来,猪八戒这摄像头拍摄到的画面可不止自家那一亩三分地,连人家小嫦娥家门口也拍得清清楚楚的,几点出门,出点进门,带了什么人回家,这就侵犯别人隐私权了。

划重点:装摄像头可以,但不能侵犯别人隐私

宁波律师吴灵辉以案说法,借此案例来讲一下,什么是隐私权?生活中常见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文邹邹的说,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翻译成大白话,隐私就是一个人应该有一个独立的不被打扰的生活空间,隐私权就是这么一个不被打扰的权利

你有没有侵犯过别人的隐私,哦,NO,是被别人侵犯过?下面例举几个侵犯隐私权常见情形:

1、轰炸式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发传单、做广告推销产品。
2、男女朋友分手后、夫妻离婚后,一方还拼命打电话、发短信、发微信骚扰另一方,两人都没有关系了,这样的行为也容易侵犯隐私权。
3、在别人家里安装摄像头、监听设备。
4、在宾馆安装摄像头、监听设备,拍摄那些不能播的画面。
5、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私密生活。
6、还有那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的行为。
7、其他...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关注吴灵辉,多学法律少吃亏。

吴灵辉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北京德恒(宁波)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宁波市律师协会互联网与数字化专业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