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发挥核酸检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吕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吕疫情防控办函〔2022〕195号)通知要求,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县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常态化疫情防控情况下,全县居民每15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本轮核酸检测时间从2022年5月31日至6月2日。

二、检测对象

县域内所有人员,包括县内常住人口、外来临时人口、流动人口、区域内企业人员等。以下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一)近一周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人员;

(二)近3天内已做过核酸检测人员;

(三)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四)行程码带*号人员。

三、职责分工

(一)县防控办(县卫体局): 全面部署和组织开展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制定下发工作相关通知、通告等文件;合理确定核酸检测机构及采样点,必要时协调上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核酸检测工作;负责核酸检测结果出现阳性时,迅速调集调配各类应急资源。

(二)各乡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辖区内常住人口、外来临时人口、流动人口、驻地企业人员分时段错峰开展核酸检测;负责核酸检测场地选择、准备、现场维护和消毒消杀等有关保障工作。

(三)县公安局: 负责核酸采样点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

(四)县交警大队: 负责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维持。

(五)县委宣传部: 负责疫情相关动态的发布、网络舆情监测及处置。

(六)县医疗集团: 负责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的各类设施设备、防护用品及检测试剂的储备工作;负责加强核酸检测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做好核酸检测样本的转运、实验室检测;负责做好阳性病例闭环转运;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及处置;负责规范做好核酸采样点的核酸采样工作。

(七)县疾控中心: 负责做好核酸检测所需的各类设施设备、防护用品及检测试剂的储备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的消毒消杀工作;负责派人轮巡检查城区社区各个核酸采样点的消毒消杀是否规范到位。

(八)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负责规范做好各自核酸采样点的核酸采样工作。

(九)县直各单位: 负责组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预约并分时段有序到预约点进行核酸采样。

(十)城区疫情防控包联社区网格各责任单位: 负责协助采集点工作人员维护好现场秩序;负责帮助没有在《吕梁健康防疫核酸检测平台》小程序预约核酸采样的人员提前做好预约工作,同时配合做好其他随机性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属地原则,各乡镇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全面部署工作。按照辖区人口精准预算确定的核酸采样点所需物资和工作力量,统筹组织落实,所需的基础设施设备就地解决, 医疗防护物资对接县医疗集团领取,核酸采样点"预约码"要提前设置,组织辖区居民按照就近原则进行核酸检测预约, 在核酸采集前全部完成预约(无手机的老人、小孩由共同居住的家属或邻居进行预约)。

(二)核酸采集工作分时分段开展。5月31日开展除蔚汾镇(8个社区)和蔡家崖(新城家园社区)之外其他乡镇所有人口的核酸检测工作,以及全县所有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工作。6月1日-2日开展蔚汾镇(8个社区)和蔡家崖(新城家园社区)所有居住人口核酸检测工作。

附件: 1.兴县核酸采集点

2.九大口核酸采集点

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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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